海南/东方-2026-07-06 00:00:00
|
|||
|
|||
| 名 称: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东出让*******号) | |||
|
|||
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告字〔****〕**号
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拍卖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拍卖出让地块概况:
宗地名称 | 东出让*******号 | 宗地面积 | ****.**㎡ (合**.**亩) | 宗地 坐落 | 位于滨海南路南侧,友谊北路东侧 |
土地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混合用地(其中住宅占比约**%,零售商业占比约**%) | 出让年限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年限**年、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年 | ||
规划建设指标 |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米。 | ||||
保证金 | ****万元 | ||||
拍卖起始价 | ****万元 | 最高限价 | ****.**万元 | ||
备注 | 采用****国家大地坐标系***°,与****国家大地坐标系***°面积****.**平方米、***°面积****.**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 | ||||
二、开发建设要求:*.该宗地拟用于商品住房项目(征收及拆除补偿安置住宅及商业项目),需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琼府〔****〕**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该宗地系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用于安置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被征收户,该宗地建设就地安置房销售价格为****元/㎡,首层商业用房价格为*****元/㎡,第二层商业用房价格为*****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建科﹝****﹞*** 号)的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所有依法需要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不以装配式方式建造:(*)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项目配套设施单体(垃圾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且其总面积不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 **%的;(*)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业建筑单体、配套设施建筑项目可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根据《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九条要求,鼓励社会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内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的要求建设。
*.项目在规划设计时,需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琼府〔****〕**号)要求,合理配置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
*.根据《关于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琼公通〔****〕**号)的要求建设智慧安防系统。
*.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规〔****〕*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新建住宅小区达到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模的,需配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竞得人在建成后应将竣工验收合格的配套教育设施无偿移交给教育部门使用、管理,并与教育部门办理完成配套教育设施和全部建设资料的移交手续。教育部门不得无故拒绝接收。
*.根据《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按照每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三百平米。按照《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需设计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竞得人在建成后应无偿移交东方市人民政府管理。
*.建设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在批准的作业区域和建设工期内,因施工需要采挖砂、石、黏土资源的,应在依据经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核算项目自用量后,将剩余部分交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处置。严禁擅自以出售、赠予等方式进行处置。
**.其他未尽详列的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规范要求执行。
上述开发建设要求将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三、竞买申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拍卖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二)个人不得参与竞买住宅用地,参与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应当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在东方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在东方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案或查处整改的。
(四)竞买人办理**后实名登录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阅拍卖出让手册并申请。
保证金到账及申请截止时间:****年 *月* 日*:**至****年*月**日**:**。
(五)符合条件的,我局将在****年 *月** 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拍卖时间、网址及现场摇号时间、地址:
拍卖时间:****年 *月**日**:**;
拍卖网址: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现场摇号时间:****年 *月**日**:**;
现场摇号地址: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公开拍卖出让。
(二)本次拍卖出让设定最高限价,具体限价金额按照“保证合理建安成本和利润的前提下”的工作要求,结合拍卖起始价为基础上浮,溢价率不超过**%。
(三)仅有一位具有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参与竞买,且其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土地出让底价,则该竞买人为该地块使用权竞得者。
(四)两位或两位以上具有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如其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土地出让底价,则报价最高者为该地块使用权竞得人。当竞得人持续竞价达到拍卖出让最高限价时,则转入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按照摇号规则,摇号中签者即为该地块使用权竞得人,但仅有一位竞买人愿意参与现场摇号,其余竞买人选择放弃时,则申请摇号的竞买人为该地块使用权竞得人。
(五)意向人可依据本公告中载明的规划条件与开发建设要求,提前开展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提交土地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即可向市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需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未尽事宜详见《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六、联系人:王女士、吴先生;
联系电话:*************、***********;
查询网址:****://***.*********.***/;
*****://**.******.***.**:**/***/******/*****;
****://**.******.***.**。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