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2026-07-06 00:00:00
某单位副食品更正公告(*****************)(第*包)
陕西韩城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更正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陕西韩城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优惠率不得低于韩城市市场零售价的**%(市场零售价主要以采购单位所在地大型超市(韩城市大买家超市、韩城市阳光生活超市、韩城市宜品联华超市)产品价格和农贸市场***;人民路惠民市场、桢州市场、金塔路农贸市场等任意*家大型农贸市场均可***;零售价格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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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序号 |
采购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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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
* |
果蔬类、干调类、奶制品和饮料类、预包装食品等 |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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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
* |
畜禽肉、蛋类、水产冻货类等 |
***万 |
四、项目概括
注:投标供应商可报名参加上述标包,但最多可中标*个标包,中标方式为:最多可中标*个标包(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取得*个标包排序第一名,则按照综合优惠率高的包段确定供应商,废除其另一包中标资格)。
五、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服务期限为*年,单次合同签订期限为**个月,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一次履约考评和满意度测评。中标提供服务后,前三个季度考评优秀、基层单位满意度均达到**%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一次合同。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年*****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在统一监管平台****://***.***.***.**可查的财务审计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年*月至今任意*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及****年*月至今任意*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说明,格式自拟);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本项目特定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相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转包分包行为,转包分包和被转包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无外资背景。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经营活动中,在市场监督、卫生管理部门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各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电子邮箱地址为************@***.***)。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名审查通过后通过邮箱发放招标文件。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
(二)售价:每包*元(人民币)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六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发售方式。各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电子邮箱地址为************@***.***)。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名资格核查合格后通过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资格核查
*.由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对报名投标人进行资格核查。
*.核查资料要求: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所投包内容)、基本户开户证明、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食品经营、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等。
*.核查资料审核未通过不予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发布。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姚先生
办公电话:************
十二、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