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泰安市城区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2026年城区停车场新改建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2026-07-06
山东/泰安 招标采购
【泰安】泰安市城区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2026年城区停车场新改建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泰安-2026-07-06 00:00:00
泰安市城区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年城区停车场新改建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信息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公告发布时间:********** **:**:**原文链接地址

泰安市城区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年城区停车场新改建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城区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年城区停车场新改建工程总承包(***)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泰安市城区智慧数字化停车基础建设项目****年城区停车场新改建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建设地点:泰安市城区

*.*建设规模: 本项目计划新改建泰安市城区**处停车场以及在**处停车场建设充电桩及附属设施。建设内容包含停车场场地硬化、停车位划线、行车导向划线、道闸/抓拍机/洗车机/监控/快充桩/慢充桩/车位闸/车位锁/光伏棚及储能设施/防砸雷达/地磁/余位诱导屏等设备安装、环境绿化、标识标牌安装、护栏安装等全部改造内容。本项目停车场场地硬化面积及修缮地面约****平方米,主要设备及工程量:道闸约***个,快充桩**个,慢充桩***个,车位闸**个,车位锁**个,光伏棚及储能设施*套,防砸雷达约***个,抓拍机约***个,监控系统约**套,监控摄像头约***个,交换机约**个,标志标牌约***个,护栏约***米,地磁约***个,余位诱导屏约**套,洗车机约*个,车道相机约***个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计划工期:***日历天(实际开始工作日期以经发包人签认的开始工作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如需要,还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专家论证),并符合《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城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等规范要求

(*)材料、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须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并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等规范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现状处理及升级,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控制价***.****** 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 万元,工程施工费最高限价***.******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可以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可以与项目经理为同

一人。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承担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

项目。设计项目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均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规

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领取

*.*获取时间: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投标文件的递交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山城建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泰山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碧霞湖路***号

联系人:钱经理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唐訾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高佩佩

电 话:************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高佩佩 联系方式:************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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