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物料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质量保证期:灯箱、亚克力板、不锈钢字、宣传框架、铝型材烤漆门牌、立牌、发光字、烤漆自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至少*年,正常使用期(室内至少*年、室外至少*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正常使用期内如发生倒塌、脱落、坠落等造成损害,由中标人承担法律、经济责任,其他产品(包含易损易耗产品)质保期至少*个月。
(*)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内的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损坏的,中标人须提供更换,并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产品质量维护。质保期内,提供的所有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中标人需保证有足够实力来完成采购人所交办的广告制作业务,须提供人员清单(如专项设计人员、驻点业务人员、驻点安装人员等),及设备清单(如打印机、写真机、喷绘机等);
(*)中标人须按照医院标准**进行设计、创意;
(*)中标人须按质按量完成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无色差、并且如果物料安装完成后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当及时进行修复或者更换;
(*)中标人须委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对接,负责本项目的安装、维护及售后;
(*)中标人须提供*×* 小时的基本服务时间,紧急情况提供*×** 小时服务。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 号)要求进行履约验收,有其他最新文件要求的从其规定。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履约验收标准:
*、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要求进行履约验收,有其他最新文件要求的从其规定。
*、验收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以服务内容、交付物及量化目标为依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若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中标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中标人原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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