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2026年石井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7-06
河南/洛阳 招标采购
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2026年石井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洛阳-2026-07-06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洛阳-2026-07-06 00:00:00
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年石井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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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年石井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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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 | |||||||||||||||
| *、项目名称: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年石井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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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主要建设内容为潭上村铺设管道*****,配套计量设施**套、工程标志牌*个以及管道配件;西岭村现状蓄水池防渗处理*座、铺设管道******,配套入户计量设施***套、工程标志牌*个以及相应管件配套。(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日历天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如有)等全部内容。 | |||||||||||||||
| *、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响应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洛财购[****]*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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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 *.售价:*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新安县石井镇 | |||||||||||||||
| 联系人:宁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城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金沙广场****室 | |||||||||||||||
| 联系人:杨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