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7-06
黑龙江/鹤岗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黑龙江/鹤岗-2026-07-06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作者:南山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南财购备字[****]*****号

二、项目名称:鹤岗市南山区大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用雨伞(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大庆市互创广告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祥阁花园商服

被投诉人:鹤岗市南山区大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 *** 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采购人无视比价文件明确的二次评审规则,以“样品符合条件商家不足三家,取消需求”直接作出废标决定,废标决定无合法依据。

(二)采购人出具的质疑答复文书落款日期早于实际邮寄寄出日期,文书日期造假,规避*个工作日法定质疑答复时限,质疑答复程序违法,且答复未正面回应投诉人全部质疑事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投诉事项(一)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中标(成交)结果无效,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事项(二)部分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十三条规定该单位*月*日收到质疑、*月**日答复,答复时限合规,此项投诉不成立。但该单位未回应投诉人全部质疑,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 号)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整改,规范质疑答复流程,完善文书及送达留存。

鹤岗市南山区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