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2026-07-0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核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江油市聚慧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栋*单元**楼*****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中创智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重德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江油市第二人民医院*.**核磁共振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有倾向性,疑似倾向于万东品牌的磁共振设备,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投诉事项*:要求核心部件与磁共振整机为同一品牌,作为参数要求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 梯度场强(单轴)≥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予以证明并进行电子签章),▲*.* 梯度切换率(单轴)≥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予以证明并进行电子签章)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多个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大,影响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不合理。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交货地点设置不明确,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江财采裁第**号
江油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