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2026-07-06 00:00:00
(GF-****-****)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确山县水利局
监理人(全称):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确山县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项目;
*. 工程地点:确山县境内;
*. 工程规模:*、从薄山水库取水输送至新安店水厂,*、向刘店、普会寺镇管网延伸:从新安店水厂主管道普会寺段,铺设主管道至刘店镇,铺设供水管道至沿途普会寺镇、刘店镇各村 ;
*.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 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文件;
*. 专用条件;
*. 通用条件;
*. 附录,即:
附录*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候彦超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经政府评审后工程费结算价的*.***%。
包括:
*. 监理酬金:暂定金额******.**元。
*.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 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控制在招标人与施工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之内(考虑正常延期)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 相关服务期限:
(*)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 订立时间:年月日。
*. 订立地点:。
*. 本合同一式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住所: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座*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