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关于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购买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辅助性事务项目的公告
2026-07-06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关于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购买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辅助性事务项目的公告
四川/成都-2026-07-06 00:00:00

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关于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购买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辅助性事务项目的公告

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拟对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辅助性事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辅助性事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万元以内

(三)采购人: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二、项目内容

服务期一年,服务事项包括且不限于:

负责提供人事代理、专技服务、项目申报、人力资源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事项辅助服务,切实做好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各项工作,满足项目考核要求,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服务具体事项包括:

服务类别

具体事项

人事代理

*.经办档案转移、职称落户、新生儿或未成年人挂靠认证、集体户口借还、相关咨询等人事代理业务;

*.将人事代理业务中发现的问题、意见、建议等分类整理,反馈至后台,并协助后台完成相关工作。

专技服务

*.职称材料收取、初审、转递、整理、发放;

*.职称证书发放;

*.协助开展职称评审、协助召开评审会;

*.协助管理博士后工作站;

*.负责职称、博士后相关政策咨询、解答。

项目申报

*.协助开展人力资源项目申报、审核;

*.协助咨询人力资源项目政策、跟踪项目执行;

*.协助开展企业走访、收集企业及人才需求

人力资源

服务

*.承担日常接待、政策咨询宣讲、做好接听热线人员培训等日常服务工作;

*.将相关人力资源需求和反映的问题分类整理,对照绿色通道服务事项,流转至相关经办人员;

*.协助进行文稿撰写、政策培训等工作;

*.完成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费用

项目预算在**万元(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以内。超过此报价,投标无效。报价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

********:**(北京时间)前,将报名表和承诺函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初步审核供应商条件。初审合格的,在收到报名表后*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比选邀请;初审不合格的,*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反馈审核结果。

初审合格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比选评审小组将在比选评审会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比选文件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复审,并当场出具书面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通过方可参加比选。

*.比选

收到比选邀请的单位,请于*********:**(北京时间),将材料递交到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会议室。报名材料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

比选时间:*********:**

比选地点: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项目比选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工作日*:*****:**,**:*****:**)

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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