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2026-07-06 00:00:00
[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单一来源][材料设备]信阳市中心医院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单一采购*******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器人开标虚拟四厅
*、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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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财单一采购********* |
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参数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河南摩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鼎瑞街***号*号仓库***层***室 |
*******.** |
元 |
评审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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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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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阳市中心医院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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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组长为李传才,成员为易卫东、李生利(业主代表)。
四、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执行,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采购的信阳市中心医院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配套的胃肠镜老旧损坏,无法正常手术。考虑到设备的兼容性及稳定性、售后服务及维修、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需配置同品牌进口产品,非原厂零部件无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无法保证保障安全、高效和更佳的检查质量,故此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以上情形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信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信阳市新十八大街高架桥北侧路东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新五大道与新二十四大街万国商厦**楼
联 系 人:赵文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