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年度采购代理服务竞选公告
2026-07-06
四川/广安 招标采购
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年度采购代理服务竞选公告
四川/广安-2026-07-06 00:00:00

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年度采购代理服务竞选公告

发布时间:**********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年度采购代理服务竞选公告

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拟采购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现特邀请各潜在代理机构参与本次竞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项目名称: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服务期限:委托代理期限自合同签订当日起*年,合同约定代理事项完成且依法履行完毕时止;合同到期后根据履约期间代理机构服务质效评定是否续签合同,累计总履约期限不超过*年。

*.固定价:按国家计委计价〔****〕****号、发改价格〔****〕***号文收费标准下浮**%收取。为保障采购代理机构的合理利润,若按标准计算的代理费用低于****元,统一按****元收取。

本费用包括完成招采项目的技术咨询、开评标、评审专家的评审劳务费(含需求论证费用)、资料费等所有含税费用。新的代理服务费支付政策文件出台后按新的政策文件执行。

*.服务内容:合同期内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集中采购除外)、内控采购类项目。

*.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求论证(资格要求及参数、评分办法由采购人提供)。

(*)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提供独立合规的开、评标室及录音录像等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改,并终止合同签订;

(**)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负责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技术参数评分办法部分以外的质疑(询问)和投诉答复;

(**)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资格要求

*.一般要求: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在中国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招标代理备案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提供网页截图加盖鲜章)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名单。(提供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三、参加竞选方式

*.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符合第二条“资格要求”的,请于****年*月*日**:**时前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介绍信、介绍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或逾时提交的视为未报名成功。

*.评分细则获取及部分参考格式

自行在公告页面附件下载评分细则及部分参考格式范本。

*.开标时间

(*)定于北京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在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会议室开标,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密封后提前到场签到。

(*)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一并带到开标地点。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不得散装,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关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示在同一网址);本次竞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选择中选人的原则

综合评分,邀请具有财库专家资格证的专家和业主代表进行评审,或由业主自行评审,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由采购人择优自行确定中选人。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只有一家,则直接确定其为中选人。

六、联系方式

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兰老师

联系电话:************

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

           ****年*月*日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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