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7-06 10:13:51
鹤山市桃源镇建设东路*号楼房及土地出租招标公告
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桃源镇人民政府对位于鹤山市桃源镇建设东路*号的楼房及土地进行招投标,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交易资产基本情况
*、资产类型:楼房及土地
*、资产面积:含土地及楼房一幢,土地面积****平方米(即*.***亩),建筑面积****平方米。
*、资产所在位置:鹤山市桃源镇建设东路*号
*、资产使用范围:商业用途,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
*、资产权属: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与蔡伟旋共有,双方各占**%
二、项目基本情况
*、竞投底价:楼房租金为*****元/月,每三年按*%递增;
另需每年支付村委会地租,标准为:****年至****年地租为*****.**元/年;****年至****年地租为*****.**元/年。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
*、租金的收取方式:楼房租金和地租每年支付一次,必须每年*月**日前缴交到指定的账户。
*、竞投保证金:**万元,竞投人须在****年*月**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付到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专项资金账户:
账户名称: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专项资金
账户号码:***************************
开户行:广东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桃源支行
在竞投前出示收据或转账证明。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鹤山市桃源镇建设东路*号竞投保证金。
*、竞投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竞投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由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中标人的竞投保证金**万元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的签订:自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中标人与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蔡伟旋签订合同,若超出规定时间不签合同的,则没收竞投保证金,重新进行招标。
*、其他说明:
(*)由于该楼房为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与蔡伟旋共有,中标人需与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以及蔡伟旋签订三方合同,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和蔡伟旋各收取**%的租金。
(*)因该土地为向村委会租赁的土地,承租方需每年支付村委会地租,标准为:****年至****年地租为*****.**元/年;****年至****年地租为*****.**元/年。
三、竞投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或联合竞标。
四、项目采用举牌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到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报名和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六、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勘察,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竞投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联系方式
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鹤山市桃源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