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2026-07-06 00:00:00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委托代理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宝峰湖游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三、技术性能指标 *.* 主要参数
船宽:* *.***
型 深:* *.***
现更正为:
船宽:* *.***
型 深:* *.***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现更正为: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相关图纸已上传,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请各潜在供应商重新下载最新生成的答疑文件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如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操作,可能会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界宝峰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索溪镇宝峰路*号宝峰湖风景区内
(*)联系人:吴先生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事处南正社区(东方曼哈顿)******
(*)联系人:吴超、周志、李伟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名 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