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卓越教师教育创新区2(组团)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7-03
湖北/武汉 变更澄清
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卓越教师教育创新区2(组团)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湖北/武汉-2026-07-03 00:00:00

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卓越教师教育创新区*(组团)***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卓越教师教育创新区*(组团)***工程总承包

资格预审澄清公告(第三次)

(标段编号:***********************

各潜在申请人:

现对《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卓越教师教育创新区*(组团)***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如下:

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盖章签字要求,以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的相关要求为准。联合体申请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资格预审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相关问题以本次澄清为准。

本次澄清未实质性变更资格预审文件,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澄清。

华中师范大学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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