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7-03 00:00:00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中第十一条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地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按照由易到难、由近及远、压茬推进的思路,分不同阶段,重点整治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存量问题。 按国家要求,开展沈阳市沈北新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利用国家统一下发的基础资料、本省(区、市)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城乡(村庄)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基本农田等资料,结合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制作本地区摸排工作基础资料。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土地管理法》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八不准”的通知》《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八不准”的通知》 (*)《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相关问题政策问答》 (*)《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专项行动摸排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号) (*)《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自然资规【****】*号)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为确保“沈北新区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技术服务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要求承接单位完成如下工作: *.实地测量。对问题图斑进行现场测绘,计算房屋面积和房屋边长,测绘精度达到厘米级;利用相关程序软件拍照取证,每个项目至少拍摄*张现场带坐标的特定方位照片。沈北新区涉及问题图斑共计***个。 *.影像套合。套合*********年高清影像,判断****年后房屋是否存在建设行为;对项目占耕地情况、基本农田情况、用地手续等进行套核分析并制作套合图,沈北新区非住宅类房屋需要套核分析及套合图制作***个。 *.数据分析。按要求将不同格式的数据整理、统一格式处理,并对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对实地测量数据成果,影像套合成果,统一数据格式,形成汇总资料。 *.熟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相关要求,掌握分类处置及完成整改举证的工作要求; *.熟知和掌握沈北新区现状基础资料,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数量:*项; *.采购项目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年内完成; *.采购项目交付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 *.维保期(质保期):*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采购标的需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起至维保期(质保期)结束;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效率:按采购单位所需技术服务的计划要求落实。 (六)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规定及相关行业法规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规定及相关行业法规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数学基准: *.平面系统:****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基准:****高程基准; *.投影:高斯克吕格*°带投影,中央子午线***°。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投标人需具备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年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楼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也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地址: 沈阳市新北新区明珠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云路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云鹏、曹满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