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7-03 00:00:00
食堂引进社会化餐饮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我单位拟对 食堂引进社会化餐饮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食堂引进社会化餐饮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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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等 |
单价(元)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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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片区 |
详见附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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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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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片区 |
详见附件 |
*,***,***.** |
* |
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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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片区 |
详见附件 |
*,***,***.** |
* |
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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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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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最高限价:****万元(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可超预算);
*.本项目确定*家供应商中标。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文件》
四、公示时间: ****年**月**日 * ****年**月**日
五、反馈渠道
*.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