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7-03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所采购服务商须保障采购人食堂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粮油、干货、副食品(肉禽、蛋类、水产等)、果蔬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本项目接受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货物与服务的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的审计报告(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供应商,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响应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无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要求。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的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
(*)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响应。
(*)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因国家“多证合一”改革政策,各地证照整合未统一标准,本项目可能涉及其他已融合“《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的,供应商应按其所属省市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且证照须在有效期内。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
方式:登录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完成免费注册,根据提示在系统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链捷招”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
售价:¥*元。本公告包含的采购文件售价总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号*楼【第四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号*楼【第四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号
联系方式:李湘,***********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号
联系方式:高兰兰,***********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兰兰、江济宇
电 话:***********、***********
邮 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