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7-03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城市管理宣传服务——垃圾分类我们在行动专题栏目及新媒体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深入推进北京市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加强宣传引导,自****年*月*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联合北京广播电视台推出大型新闻专栏节目《垃圾分类 我们在行动》。节目围绕北京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典型经验总结与示范推广,重点引导市民普及分类知识、转变生活观念、自觉践行垃圾分类。节目内容同步推送《北京时间》《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节目播出六年来,深受百姓喜爱,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项目内容: (一)开展垃圾分类我们在行动专题栏目及新媒体宣传,在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您早》《特别关注》节目推出(包含节目制作、播出),每周播出两期,共**期,每期*至*分钟。节目内容同步推送《北京时间》《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 (二)专题栏目应为全高清格式,要求制作精美,内容贴切,达到北京广播电视台的相关播放标准。供应商制作的专题栏目必须经过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播出。 (三)供应商应针对项目要求配备项目团队,并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 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垃圾分类我们在行动专题栏目及新媒体宣传项目的制作播出均依托于北京广播电视台,由北京广播电视台专门成立栏目组,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节目策划、制作和播出,项目合作方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北京广播电视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号
三、公示期限
**********至 **********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号
联系电话:田老师************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北京市财政局采购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杨栋、张超、马若莎、李丁************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 垃圾分类我们在行动专题栏目及新媒体宣传*论证意见.***.***
*、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