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维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泾县经济开发区***国道车辆超速隐患护航企业员工上下班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经济开发区***国道车辆超速、企业员工上下班出行安全隐患问题,我局交管大队第一时间对****国道与桃花潭东路路口南向北***米处(安徽皖南新维电机公司门口)路段开展了现场核查。为切实压降车辆通行速度、筑牢企业员工上下班出行安全防线,我局交管大队已正式发函至泾县开发区管委会,专题建议在新维公司门口对应的***国道主线(南向北方向),增设减速震荡标示线(减速带)、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通过工程性防护措施降低车辆通行速度,提升路口通行安全防护水平。
感谢您对泾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类别:(*)
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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