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复函
2026-04-30
安徽/宣城 招标采购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复函
安徽/宣城-2026-04-30 00:00:00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 **:** 来源:泾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吴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老年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保障出行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合规车辆强制登记上牌、区分营运与自用车辆管理、强制投保交通事故责任险、开展专项整治与常态化严管、运用科技手段辅助执法等举措,思路清晰、针对性强、操作性高,既立足当前突出安全隐患,又兼顾群众合理出行需求,对我县进一步提升电动三、四轮车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近年来,我局始终将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治理作为重点工作,坚持源头管控、路面严管、宣传引导、部门协同多措并举,持续开展综合治理。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狠抓法规宣传贯彻,推动依法规范管理

****年*月*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我局第一时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宣传普及,同步采取有力整治举措。结合各类交通安全统一行动及早中晚常态化巡逻管控,在农贸市场、主次干道、学校周边等重点路段区域,持续对电动自行车及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纠正和依法查处,切实强化路面通行秩序和安全意识。

(二)系统部署专项攻坚,构建闭环治理格局

为切实扭转电动三四轮车管理乱象,我局牵头推动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年**月**日,制定并下发《全县三四轮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同日,依托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平台,印发《关于摸排全县电动三、四轮车的紧急通知》(泾交安联〔****〕**号),组织各乡镇全面开展存量车辆摸底排查及政策宣传工作。****年*月**日,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各乡镇相关负责同志参会,就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措施、管理模式、长效机制等进行深入研讨。****年*月**日,再次依托道交联席会议平台,下发《关于立即开展电动三四轮车编号亮尾工作的通知》(泾交安联〔****〕*号),部署各乡镇全面开展车辆编号、粘贴反光标识等亮尾工作,并建立泾县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群,实时调度、推动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三)强化宣传警示与源头协同监管

****年*月**日,通过公安“两微一抖”新媒体平台发布《致广大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一封信》,广泛提醒群众自觉拒绝购买、乘坐非标及危险电动三四轮车。****年*月**日,我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全县道路机动车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销售管理的通告》,明确对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三、四轮车一律禁止销售,从销售端强化源头管控。****年,我单位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深化电动三、四轮车编号和亮尾工作,同时加大对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规范了当前辖区内电动三、四轮车通行秩序,显著压降相关交通事故风险,道路通行环境持续改善,群众出行安全感、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认真落实您的建议,持续深化电动三、四轮车全链条管理。

一是积极推动登记上牌和分类管理。在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框架下,主动对接上级部门,探索推进合规电动三、四轮车登记、标识管理,研究区分自用、快递物流、末端配送等不同使用场景的分类管控模式,逐步实现车辆可识别、可追溯、可监管。

二是推动完善保险保障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保险机构,引导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等相关险种,逐步建立事故风险分担机制,切实提升事故受害人权益保障水平。

三是持续强化路面执法与专项整治。将电动三、四轮车特别是快递、外卖等营运车辆纳入重点管控范围,常态化严查无牌无证、闯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非法改装等突出违法行为,保持严管态势,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加快提升科技化管理水平。结合我县智慧交通建设,逐步运用视频监控、电子抓拍、号牌识别等科技手段,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提高管理精准性和覆盖面,推动电动三、四轮车管理从“人工管控”向“智慧管控”转变。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宝贵建议,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公安工作,多提意见、多予监督,共同守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出行平安。

办理类别:(*)

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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