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东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查治理宣城市工业学校校园及周边区域出现不明异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年**月*日,我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泾川镇太美社区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核查,确定您反映异味来源位置为泾县泾川镇太美社区安徽正沅实业有限公司后方一块山场,该地由陈某(宣城市户口)租赁晾晒茶末(来源地为浙江),用以加工饲料;茶末堆积、晾晒过程中有一定异味产生。
根据现场核查情况,我局会同泾川镇工作人员督促陈某****年**月**日前将该地堆积晾晒的茶末分批次运出,同时陈某承诺之后不再继续运进新批次茶末。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异味问题巡查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感谢您对我县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办理类别:(*)
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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