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1号提案转建议的复函
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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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1号提案转建议的复函
安徽/宣城-2026-05-13 00:00:00
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号提案转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 来源:泾县文化和旅游局(泾县文物局、泾县广播电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吴小元委员

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复泾县古城楼,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修复泾县古城楼

南门老街两头复建西“通津门”、北“拱辰门”两座城楼,对于弘扬县城历史文化、恢复泾县古城历史记忆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号规定:“实施保护工程必须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坚决禁止借保护文物之名行造假古董之实。要对文物‘复建’进行严格限制,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切实用到对重要文物、特别是重大濒危文物的保护项目上。”国家、省文物主管部门对文物复建一直持审慎态度,迄今为止我省尚未对此类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我局将会同县住建部门在南门老街保护利用中,积极争取将修复泾县古城楼纳入实施范畴

、关于筹建泾县博物馆

****年原泾县博物馆改为皖南事变陈列馆后,我局一直在努力争取新建泾县博物馆,完成了申报立项和展陈大纲编制,并多次向省文物局专题汇报争取资金,但目前国家博物馆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仅覆盖至市一级,且资金极其有限,新建泾县博物馆尚不具备条件。我局将在南门老街保护利用项目中,积极争取合适的展示场所,对现有馆藏文物进行陈列布展。

三、关于修复保护泾县“郑家大屋”

经核查,该古民居尚未被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我局会同住建部门指导属地乡镇做好该建筑的日常维护。

四、关于修复保护泾县赵氏宗祠

赵氏宗祠十甲支祠,已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进行了调查登记,分别定名为“赵氏支祠门墙”“十甲支祠”,下一步将积极筹措资金,对现存建筑物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五、关于南门老街保护及历史文化街区申报

****年初,我局及县住建局分别开展了老城区和老街区的专项调查。我局共调查南门老街区域范围内的古民居建筑**处,其中**处公有产权的古民居建筑被登记为南门老街的组成部分。县住建局的专项调查成果于******日通过县级专家评审,南门老街地段被确定为潜在历史文化街区目前已完成南门老街初步影像资料拍摄收集,下一步将根据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申报要求,分步分阶段完成申报工作,争取早日将我县南门老街打造成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感谢您对我县历史文化保护和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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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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