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泾县殡仪馆搬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泾县殡仪馆位于泾川镇官塘社区回龙湾,距城区约*公里,县政府于****年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社会资本进行建设,该馆于****年动工建设,****年**月建设完成,****年*月开始运行。泾县殡仪馆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配套建设了业务大楼、服务大楼、悼念告别大厅、灵堂、火化车间、车库、停车场、配电房、礼炮房、公共厕所等设施,总投资约***万元。****年*月*日,县民政局牵头在全市率先完成社会资本运营殡仪馆回收和交接工作,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交由县属国企泾县殡葬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县民政局派驻人员驻点县殡仪馆,对日常工作进行监管。
****年,县民政局向省民政厅争取中央、省级竞争性补助资金近***万元,用于县殡仪馆改造提升,于**月底全部完工。主要改造提升内容:一是开展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对建筑区墙面、楼道地面、服务大厅(食堂住宿房间)吊顶、楼顶防水、门窗、馆内道路进行更换修缮,新(改)建卫生间、便民休息长廊、新建加压水泵站、输水管道;二是开展便民服务设施更新。安装大功率排风扇*个、新增照明路灯、新增便民开水炉*台、新建便民公共卫生间*处;三是开展智能化设备提升。新安装灵堂电子显示屏*个、广场宣传显示屏*个、更换全馆监控**个、新安装出入口闸机*个、新建便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座及便民电瓶车停车棚*处(免费充电);四是开展火化设备更换。采购安装新火化炉*台、大修火化炉*台、疏通*台火化炉排烟道。县殡仪馆通过改造提升,硬件设施水平明显提升,广受群众好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年*月*日我县发布《泾县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以来,县殡仪馆严格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在全馆范围内禁售和禁放烟花爆竹,特别是在清明节、中元节、冬至及春节祭扫期间,加大禁放宣传力度,加派人手劝导群众遵守禁放规定,未发生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年*月,我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及各乡镇,对全县殡葬从业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建立信息台账,开展移风易俗政策宣传,自*月*日起积极宣传引导丧户亲属及殡葬从业人员严格执行“禁止在城区内鸣放哀乐、燃放礼炮、抛洒纸钱”等相关政策,送葬车队尽量避开城区主要道路。目前,泾县城区丧葬扰民现象得到了极大改善。
关于您提出的殡仪馆搬迁事宜,暂不具备建设条件。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谋划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进一步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感谢您对我县殡葬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持续做好县殡仪馆服务保障工作,也欢迎您持续关注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并提出好的意见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民政局*******
泾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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