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村民组小型公益性公墓建设破解农村乱埋乱葬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指南的通知》(皖民务字〔****〕**号)文件第二款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自****年*月实行殡葬改革全面推行火化以来,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均由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申报建设。目前,全县共建设完成公墓**座,其中,经营性公墓*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座。
我县共有***个村(社区),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不高,城市公益性公墓暂未建设,现有公墓难以满足群众安葬需求,进而导致我县“散埋乱葬”问题时有发生。****年*月,我县全面启动“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 *月**日两办制发《泾县“散埋乱葬”整治工作方案》,**月**日泾县人民政府发布《泾县集中管控“散埋乱葬”行为政府令》(第*号)。目前“散埋乱葬”整治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加大殡葬服务供给,县民政局牵头完成《泾县殡葬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年)》编制工作,于****年**月**日经县政府批复同意,至规划期末,计划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座,其中扩建**座,新建**座。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我局正牵头积极申报泾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全县**个镇拟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座,申请发债****万元,其中昌桥镇共申报建设*座农村公益性公墓。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立项批复、项目可研报告及项目环评预审,正在开展初步设计,该项目建设完成后,我县公益性公墓覆盖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基本满足群众“逝有所安”需求,“散埋乱葬”违法违规现象将得到有效扼制。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努力做好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服务保障工作,并持续做好“散埋乱葬”整治管控工作,也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并提出好的意见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民政局*******
泾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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