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维修扬子鳄保护区内塘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会同昌桥镇进行实地查看后了解到中桥村八角亭片区内水塘需进行清淤维修,以保障生产用水。
****年我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万亩,其中昌桥镇*万亩,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地点分别在新垅村、童疃村、龙桥村、汪店村、柏山村。共修建灌溉渠**.**公里,排水沟*.**公里,机耕路*.**公里,滚水坝*座,机耕桥*座,坑塘**口,节制闸*座和渠系配套建筑物若干。****年我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自筹自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地点为昌桥镇柏山村。共修建灌排沟渠*.**公里,坑塘*口和渠系配套建筑物若干。因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有着明确的建设规划和严格的建设范围限定,无法在扬子鳄保护区内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因此中桥村暂时不能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
目前我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面临困境,因****年省里出台政策,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取消了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无上级资金支持,县财政资金有限,无法满足全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需求。
县农业农村局已与昌桥镇政府协商,将您提出建议的部分建设内容纳入我县****年农田水利“补短板行动”建设项目库,由昌桥镇统筹安排资金实施您所提建议中部分农田水利设施内容,预计**月底完工,明年投入生产使用。
感谢您对我县民生实事和保护区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关心与监督,恳请您今后继续关注相关工作推进,多提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农户生产生活权益,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协同推进。
办理类别:*
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农业农村局************
泾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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