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海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商业环境治理的建议》(第**号提案)收悉,由我单位会同区教体局共同办理,现依据我单位职能,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近年来,我县已建立起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教体、文旅、市场监管、烟草等多部门参与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基本形成。依据各专项行动方案及年度整治通知,坚持“季度集中治、节点突击治”,在开学初、期中、期末等关键时段开展专项突击。****年至今间,累计组织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次,重点对稼祥中学、泾县二中、宣工校等城区学校周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我局单独开展检查**次,重点针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问题。
(二)紧盯违规服务,净化校园周边商业风气。针对您提案中重点提及的“手机托管”乱象,我局与教体、文旅局,联合对稼祥中学、泾县二中、千亩园学校周边的商铺进行了三轮排查,向商家发放《校园周边规范经营承诺书》**份,由负责人签字后在店铺门口进行了张贴公示,明确划定经营红线。同时,通过学校班级群推送《致全体家长的一封信》,鼓励家长树立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保留证据、积极举报。截至目前,我局受理校园周边手机类投诉*起,分别进行了妥善处置。同时对涉及可能寄存手机的经营主体,结合其他监管职能,立案调查*起,联合文旅局约谈店铺*户,有效震慑了部分店铺向学生租借手机等行为。
在香烟销售方面,烟草专卖局与我局建立了紧密的执法联动机制,常态化巡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加强对校园周边经营户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并公示,一经查实发现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严格依法查处,切实履行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定职责。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提案中指出的治理难点,我局将虚心吸纳您的建议,探索创新监管方式,确保校园周边商业环境治理取得长效:
(一)强化联合监管,压实经营主体安全责任。在日常巡查执法的同时,紧密围绕全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周边经营户的行政指导与普法宣传,督促
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主体责任。探索将校园周边商户纳入重点信用监管范畴,对多次违规、屡教不改的商户依法向社会公示,倒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
(二)畅通维权渠道,构建全民共治监督体系。依托“*****”、“*****”等服务热线,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接诉即办”机制,建立“教体吹哨、各部门报到”的快速响应通道,确保涉校园周边投诉举报第一时间得到核查与处置,形成快速、高效的工作闭环。
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是一项需要持续长久的系统工程,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发力、严管严控,切实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安全、放心、和谐的校园周边消费环境。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事业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办理类型: *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吕金萍 ,***********
泾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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