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复函
2026-06-01
安徽/宣城 招标采购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复函
安徽/宣城-2026-06-01 00:00:00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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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城管〔****〕**号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号建议的

复函


汪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丰富街道店面灯箱广告的意见与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局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关心与关注。近年来,户外广告及店招设置已进入更新迭代的新阶段,各类个性化店招及立面广告设计案例不断涌现。目前我县现行的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已难以适配新时代需求,因此我局自****年起启动《泾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年)》的重新编制工作。规划的设计原则与策略包括:兼顾现代风格与地域文化,提升城市环境品质;采用多方位、多角度、多媒体的广告模式,融合平面、立体、虚拟、实物等呈现形式;以“丰富清晰传递信息、简洁高效便于沟通”为核心,避免广告画面出现图像色彩泛滥的问题。

本次规划编制明确,在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对户外广告设置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地方特色分区域打造鲜明的特色街区,确保色彩与款式具有稳定性,使规划在中长期内保持适用性。在色彩与款式选择上,将严格遵循街区自身特色,充分结合建筑特点进行融合关联,强调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统一。

关于您建议中提到的“部分灯箱广告被强行拆除,换上纯色喷绘或留白,未能充分发挥其商业与文化传播功能”的情况,我局在此说明:日常管理中,仅对破损(长期停用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进行除险拆除,无其他强制拆除要求(需特别说明的是,因牢固度及防火等问题,我局不鼓励使用喷绘材质,而是引导商户采用硬质材料制作店招)。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强化工作:一是加强户外广告日常巡查,主动提供上门服务,从源头做好管理——对新建楼盘提前介入对接店招设置并提供设计方案,对不改变原有尺寸的店招更新简化备案程序;二是强化问题整改——对新设置的户外广告(含店招)中影响公共安全、阻碍逃生的问题即查即改,对破损有碍观瞻的户外广告根据实际情况清理,对暂无安全隐患的登记造册,按季度节点开展清理拆除;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对新店开业、周年庆、重要节日的宣传促销活动审批,符合条件的将尽量满足,助力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办理类别:*类

联系单位及电话:泾县城市管理局,****–*******。


泾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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