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整治项目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7-03
四川/泸州 变更澄清
古蔺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整治项目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泸州-2026-07-03 00:00:00
四川/泸州-2026-07-03 00:00:00
古蔺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整治项目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古蔺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标段
(第一次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是否采用“暗标 ”评审方式变更为: 不采用 ☑采用(适用综合评估法),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该部分需单独编制,且要求如下: *.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有关表述或者任何标记,否则评标委员会按零分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按零分处理的具体原因。 *.在评审暗标部分时,需要向投标人发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澄清回复内容除加盖的电子印章外,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有关表述或者任何标记,否则评标委员会对其暗标部分按零分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按零分处理的具体原因。 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的澄清回复内容时,系统不显示投标人加盖的电子印章。评标报告中的澄清回复包含投标人加盖的电子印章。 *.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暗标部分内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此部分内容规范成统一格式。 *.暗标部分的页数不得超过****页(由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设定)。 二、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