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大禹渡扬水工程服务中心和芮城县中心敬老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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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大禹渡扬水工程服务中心和芮城县中心敬老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山西/运城-2026-07-03 20:00:03

芮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收回大禹渡扬水工程服务中心和
芮城县中心敬老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时间:**********      信息来源:芮城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成文日期 ****年**月**日
发布机构 芮城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 文号 芮政函〔****〕**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收回大禹渡扬水工程服务中心和芮城县中心敬老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芮自然资发〔****〕**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将位于东垆乡南曹村北一干一级站划拨用地****.**平方米(合*.**亩),东垆乡北曹村北一干二级站划拨用地****.**平方米(合*.**亩),西陌镇板桥村北一干四级站划拨用地****.**平方米(合*.**亩),学张乡斜口村北二干二级站划拨用地****.**平方米(合**.**亩),位于古魏镇柴涧村的****.**平方米(合**.**亩)的*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收回,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二、你局要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收回手续。

  特此批复

  芮城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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