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6-30 00:00:00
侯发改审批〔****〕**号
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南港大道(溪滨大道至北环路段)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侯交建便函〔****〕***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更好地畅通南通镇与祥青尚片区、高新区片区的过境交通,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港大道(溪滨大道至北环路段)拓宽改造工程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南通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公顷,起点接现状溪滨大道,向东延伸,终点至现状北环路,道路设计长度****.****,规划红线宽度******,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线设置跨河桥梁*座、管涵*座、箱涵*座(其中**+***.*桥全长***.***,宽***;**+***钢筋混凝土管涵孔数及孔径**Ф*.**;**+***钢筋混凝土箱涵孔数及孔径***.****;**+***.**钢筋混凝土箱涵孔数及孔径*****.**)。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和景观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措。
六、建设工期:**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经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备案,明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局审批。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