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市财采罚决〔2026〕16号)
2026-07-03
河北/沧州 质疑投诉
沧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市财采罚决〔2026〕16号)
河北/沧州-2026-07-03 00:00:00
河北/沧州-2026-07-03 00:00:00
沧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市财采罚决〔****〕**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河北金明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天成名著一期**#楼***铺二层
二、基本情况
河北金明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一包”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第***号较轻裁量幅度。
四、处罚结果
*.处以采购金额*‰的罚款****元(人民币壹仟柒佰壹拾元整);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处罚日期
**********
六、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