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赵村乡人民政府2026年度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性项目-赵村乡赵西村项目-废标(终止)公告
2026-07-03
河南/商丘 终止废标
宁陵县赵村乡人民政府2026年度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性项目-赵村乡赵西村项目-废标(终止)公告
河南/商丘-2026-07-03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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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赵村乡人民政府****年度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性项目*赵村乡赵西村项目*废标(终止)公告
发布机构:宁陵县赵村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采购项目编号:商宁财采磋******** | ||||||
| *、采购项目名称:宁陵县赵村乡人民政府****年度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性项目*赵村乡赵西村项目 | ||||||
| *、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 ||||||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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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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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废标(终止)原因 | ||||||
| 项目评审结束后,我单位对磋商过程审查时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投标报价算分全部错误。以上情况已于****年*月**日书面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宁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并经同意后: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公告期限为 *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宁陵县赵村乡人民政府 | ||||||
| 地址:宁陵县赵村乡人民政府 | ||||||
| 联系人:郭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西、***乡道南弘泰小区*号楼*单元*层***号 | ||||||
| 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