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财政局关于对2026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投诉处理的决定
2026-07-03
甘肃/陇南 质疑投诉
西和县财政局关于对2026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投诉处理的决定
甘肃/陇南-2026-07-03 00:00:00
西和县财政局关于对****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投诉处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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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财政局关于对****年残疾人辅助

器具采购投诉处理的决定

西财采处[****]*号

项目名称:****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

投诉人:成都盛名久智家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号*幢*单元**层**号

被投诉人*:西和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西和县西峪镇叶大村交警队旁第三院

被投诉人*:甘肃泓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长安名都*号楼**楼

我机关依法对****年*月**日收到的成都盛名久智家有限公司西和县****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项目编号:********〕*****)成交结果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本项目未公布全部通过评审供应商的得分情况、排名及报价

经核查,西和县“****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规定。全部通过评审供应商的得分情况、排名及报价”不属于法定公告的范围。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未向我司书面告知所有评审得分情况及排名

经核查,西和县“****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磋商过程依法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关于成交结果公告内容的规定,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书面告知所有评审得分情况及排名”不属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未向我司告知我司的所有扣分点及事实依据和理由

经核查,西和县“****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磋商过程依法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关于成交结果公告内容的规定,向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告知“所有扣分点及事实依据和理由”不属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未对我司提出的所有质疑事项作出完整的、实质性的质疑答复。

经核查,采购代理机构对投诉人的质疑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了答复,答复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人成都盛名久智家俱有限公司的投诉,采购人继续开展该项目采购活动。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天内依法向西和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西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和县财政局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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