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6-07-03 00:00:00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 | 增资企业 | 泉州弘坤地产有限公司 |
* | 增资项目公告期限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 获取招商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工作时间) |
* | 审慎调查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工作时间) |
* | 交易保证金 | ****万元 |
* | 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 | 通过邮件索取交易保证金账户(索取邮件发至电子邮箱:**********@********.***,邮件内容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 |
* | 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 分 |
* | 投资申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 投资申请文件送达地点 |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 | 委托方联系人 | 宁长征 |
** | 委托方联系电话 | *********** |
** | 产权交易中心联系人 | 杨先生 |
** | 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 |
注:本招商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受泉州弘坤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或“增资企业”或“弘坤公司”)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对泉州弘坤地产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丰*******号地块商业运营招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择优选择战略投资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资扩股企业基本情况
(一)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泉州弘坤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骏
成立日期:****年**月**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单位)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号**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增资企业现有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
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 **% | 货币 |
泉州城建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货币 |
合计 | ***** | ***% |
为便于计算增资金额,令每一元注册资本为一股。
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宅开发公司”、泉州城建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地产集团”。
截至****年*月*日,住宅开发公司及城建地产集团已按照股权比例实缴注册资本金****万元,其中住宅开发公司实缴***万元,城建地产集团实缴***万元。
(三)截止****年*月*日,增资企业财务状况
(单位:元)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年 ***月 | ***,***,***.** | ***,***,***.** | *,***,***.** | * | **,***.** |
二、增资扩股情况
项目名称 | 泉州弘坤地产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
拟募集资金总额 | 不少于****万元 |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 |
拟新增注册资本 | ****万元 | 增资底价 | *.*****元/股 |
原股东是否 参与增资 |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 £是*否 | |
增资达成条件 | 投资者需按照本次增资扩股要求签署《合作协议》,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全部增资价款。 | ||
增资终止条件 | *、未能征集到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变化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因素,或其他因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应当终结的情形,则本次增资行为终止。 *、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战略投资者无法签订《合作协议》及公司章程的,则本次增资行为终止。 *、战略投资者逾期支付增资款达**日,则本次增资行为终止。 | ||
募集资金用途 | 用于丰*******号地块的项目建设。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增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
三、拟募集资金金额和增资后的企业股权结构
(一)拟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增资扩股的股权定价为不低于*.*****元/股。(泉州弘坤地产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万元,为便于计算,按****万股计,每股权益评估值为*.*****元。)
*.本次增资扩股,拟增发********股(每股股权定价以中选投资方的有效报价为准,下同),其中面向中选投资方增发********股,原股东城建地产集团同步认购*******股,认购价格与中选投资方每股同价。本次增资扩股所募集的股份全部以货币出资。
(二)若本次增资扩股成功,则增资企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权比例 | 出资方式 |
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 货币 |
泉州城建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货币 |
战略投资者 | **% | 货币 |
合计 | ***% |
(三)增资企业治理结构
*.弘坤公司为丰*******号地块唯一开发建设主体。增资扩股成功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住宅开发公司认缴人民币*****万元,持有弘坤公司**%股权;城建地产集团认缴人民币****万元,持有弘坤公司**%股权;新引进战略投资者认缴人民币****万元,持有弘坤公司**%股权。
*.项目地块住宅和酒店部分的管理工作(如运作模式、审批流程)按照城建地产集团的管理体系进行运营,商业部分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由弘坤公司自行决策,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应经城建地产集团前置研究。由住宅开发公司合并弘坤公司的财务报表。
*.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重要事项需经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经代表超过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弘坤公司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住宅开发公司有权提名【*】名,城建地产集团有权提名【*】名,投资方有权提名【*】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名,由【住宅开发公司或城建地产集团】提名的董事担任,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要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对于其他事项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中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弘坤公司不设监事会,不设监事;弘坤公司设总经理*名,由【住宅开发公司或城建地产集团】提名;投资方可提名*名副总经理,对公司事项具有知情权;弘坤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弘坤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住宅开发公司或城建地产集团】委派。
*.弘坤公司设财务经理(即财务负责人)*名,由【住宅开发公司或城建地产集团】委派。公司财务、资金管理按城建地产集团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执行。
*.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外,弘坤公司管理人员均由住宅开发公司、城建地产集团双方协商委派。各方委派到弘坤公司的董事等人员薪酬由委派方自行承担。
*.自弘坤公司成立之日起,弘坤公司的全部证照、资料、印章(包括但不限于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章、营业执照等)按照城建地产集团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在项目地块开发经营过程中,管理费用按不同业态区分如下:住宅部分(含配套车位)的管理费用,按照****万元(计提时限*年,自住宅方案设计单位确定之日的次月*日起开始计算,每年为***万元)计算,由弘坤公司支付给城建地产集团包干使用;酒店、商业部分的管理费用由弘坤公司据实列支。项目地块开发经营过程中的营销费用由弘坤公司据实列支。
**.关于弘坤公司运营所需的资金,若弘坤公司具备融资条件的,优先通过融资方式解决,融资方案由城建地产集团主导,具体应参照城建地产集团管理体系执行;若弘坤公司暂不具备融资条件或融资额度不足的,则由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借款的形式向弘坤公司同时、对等投入,以确保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推进,股东借款利息按年化利率【*.**】%计算。
**.投资方应于《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弘坤公司实缴出资(增资款),住宅开发公司及城建地产集团应在投资方实缴到位后**个工作日内同步按股比实缴到位。
四、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扩股的弘坤公司的股权价值已经过评估,本次评估的范围包括弘坤公司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等,具体标的以评估报告的范围为准,本次增资扩股审计和评估基准日为****年*月*日)。交易期间(本次增资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弘坤公司经营性损益由原股东按照本次增资前的持股比例享有(交易各方设置交割日,对截止至交割日的净资产或者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形成的净利润进行审核确认,并在此基础上,实施利润分配、亏损补偿)。
*.债务债权处置
截至评估基准日****年*月*日,弘坤公司负债为***,***,***.**元。投资方成功取得弘坤公司**%的股权后,住宅开发公司、城建地产集团及投资方应依据持股比例分担弘坤公司的债务。鉴于弘坤公司的债务皆为股东借款,为平衡弘坤公司现有股东借款,根据同股同权同债原则,投资方应在取得弘坤公司**%股权(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为准)后*个工作日内向弘坤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元的股东借款,且弘坤公司在收到此款项后偿还给住宅开发公司。对于评估基准日之后的债务及收益,住宅开发公司、城建地产集团及投资方亦需按**%:**%:**%的比例享有或承担。
五、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丰*******号地块的项目建设。
六、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泉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方增资决策文件:
本次增资扩股行为于****年*月*日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党**号)、****年*月*日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号)决策同意弘坤公司通过公开征集引进战略投资方。
本次增资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及备案。
七、增资条件
(*)有关税费:因增资扩股产生的税费由增资各方按有关规定承担。
(*)其他增资条件及要求以招商文件和投资方签订《合作协议》为准。
八、商业部分运营招商
投资方需与弘坤公司成立商业运营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对丰*******号地块的商业进行运营。具体事项如下:
*.保底租金
经专业机构评估,商业部分平均租金单价为**.**元/㎡/月;同时,参考区域租赁市场行情,经综合考虑,**年平均保底租金底价为***元/㎡/年,约合为**.**元/㎡/月(按产权面积计)。保底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给弘坤公司。
年份 | 第*年 | 第*年 | 第*年 | 第*年 | 第*年 | 第*年 | 第*年 | 第*年 | 第*年 | 第**年 | 第**年 | 第**年 | 第**年 | 第**年 | 第**年 |
保底租金 (元/㎡/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述“租金”是暂按商业部分的计容面积(**.**万平方米)为计算基数,最终计算基数以产权测绘面积为准(地下部分仅计算集中商业测绘面积,如有)。若最终成交的保底租金高于上述底价,则上述每年的保底租金需乘以(最终成交的保底租金/保底租金底价)的系数。
*.提成租金
若合资公司税前利润总额达到以下数额,按以下方式计取超额租金(*):
(*)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万元,不计提超额租金;
(*)****万元≤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万元,计提超额租金:*=(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万元)**%;
(*)****万元≤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万元,计提超额租金:*=***万元+(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万元)***%;;
(*)****万元≤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万元,计提超额租金:*=***万元+(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万元)***%;
(*)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万元,计提超额租金:*=***万元+(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万元)***%。
提成租金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给弘坤公司。上述“年度”指自然年度,按***天计算,如当年度实际运营天数少于***天,则①上述计算公式的年度税前利润总额计算需根据当年度已实现的税前利润乘以(***天/当年度实际运营天数)的系数,即年度税前利润总额=当年度已实现税前利润****天/当年度实际运营天数,②当年度可计提的超额租金应以上述计算公式得出的超额租金乘以(当年度实际运营天数/***天)的系数,即**(当年度实际运营天数/***天)。
*.运营期限
运营期限为**年,自标的物业正式开业之日起开始计算,但若标的物业交付后,合资公司未在*个月内开业,开业起算日期自动调整为交付后第*个月的次日。
*.租金起算日期
租金起算日为开业日,但若标的物业交付后,合资公司未在*个月内开业,租金起算日期自动调整为交付后第*个月的次日。
*.标的物业的移交
弘坤公司应在标的物业满足以下条件后,向合资公司办理标的物业移交手续:
(*)标的物业已通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标的物业的各项公共设施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能够正常运行,并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
(*)标的物业的公共区域所有装修、装饰以及设备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完成装修,达到开业使用条件;
(*)弘坤公司向合资公司提供标的物业的详细竣工图纸、技术资料、设备清单、保修文件、各项审批文件的复印件,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备注:以上所有费用由弘坤公司自行承担不作为合资公司运营成本支出,合资公司不承担涉及以上约定内容相关的任何费用。
*.运营管理
合资公司为标的物业的独家运营商,应全面负责标的物业筹备期及运营管理期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开业前准备工作、招商管理、租户关系管理、物业服务管理、标的物业的维护与管理、市场推广活动等。自标的物业移交之日起,合资公司负责标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修理工作。
*.合资公司治理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弘坤公司认缴人民币****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投资方认缴人民币****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
(*)股东会对所有事项作出决议时,需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为有效。
(*)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弘坤公司有权提名【*】名,投资方有权提名【*】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名,由投资方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要事项需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为有效,对于其他事项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中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不设监事;合资公司设总经理*名,由【投资方】提名;弘坤公司可提名*名副总经理,对公司事项具有知情权;合资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投资方】委派。
(*)合资公司设财务经理(即财务负责人)*名,由【投资方】委派,负责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弘坤公司可委派*名财务副经理,参与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对合资公司的付款流程进行审核。
(*)合资公司由投资方负责操盘运营管理,参照投资方的管理体系、运作模式、信息系统和审批流程开展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商业运营策略、招商规划、市场推广、日常经营管理等具体运营事务。合资公司的财务报表由投资方按照其合并报表范围及要求进行合并处理。
(*)合资公司管理人员均由投资方按照其管理体系委派或选聘。合资公司管理岗位人员的薪资福利标准参照公司所在地的实际经济情况,制定市场化的薪酬体系,薪资由合资公司承担。弘坤公司委派的副总经理*名及财务副经理*名的薪酬由合资公司承担。
(*)自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双方应将合资公司的全部证照、资料、印章(包括但不限于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章、营业执照等资料)共同封存于合资公司处的保险箱予以共管。公章等各类印章与证照的使用,必须事先经过合资公司审批流程同意。
(*)如合资公司出现自身无法解决的资金缺口时,由双方按持股比例以注册资本实缴或借款的形式向合资公司同时、对等投入,以确保合资公司的正常运营,具体投入方式及金额由合资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提出方案,该方案(包括其任何修订或调整)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后方为有效。除注册资本金外,所有股东投入资金均按照年化利率【*.**%】计算利息。
(**)合资公司应按每一年度以年度总营业收入(不含税)(指租金、联营扣点、物业服务收入等经营收入的总和)的*.*%向投资方支付平台使用费。该费用包含投资方的品牌使用费、总部人员运营管理费、总部人员差旅费、总部人员奖励费、**系统使用费等。
(**)鉴于合资公司将就前期市场调研、市场定位、方案设计、招商策略制定等向弘坤公司提供专业支持与服务,弘坤公司应向合资公司支付前期定位服务费,服务费为含税总额人民币***万元,分*期支付,每期人民币***万元。
鉴于合资公司在项目开发建设阶段委派不少于*名的人员参与项目开发建设阶段的专业管理工作,弘坤公司应向合资公司支付开发管理服务费***万元,每*个月支付服务费**万元,分**次支付。
九、意向投资方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本项目意向战略投资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如意向投资方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的各成员实缴注册资本均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如意向投资方注册资本为外币的,按本项目评议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对应币种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后应不低于人民币****万元。
(二)失信被执行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需提交联合体协议)。
*.若意向投资方以组成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双方成员均符合以上(一)至(二)项。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报名,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投资申请文件应附联合体双方成员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明确各方的责任。(注:本《公开招商文件》所述“意向投资方”、“投资方”、“意向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投资申请方”、“候选投资方”及“中选投资方”除特别说明外,均包括联合体双方成员)。
(四)本项目由评议委员会对意向投资方的资格进行审查。意向投资方须对所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十、公开招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公开招商的意向投资方,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节假日除外)至本中心办公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楼***室)领取《公开招商文件》(项目编号为************)。
(二)领取《公开招商文件》的意向投资方、投资申请方及投资方应严格保密获知的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仅为参与本项目招商活动或履行《合作协议》的目的而使用。严禁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十一、遴选投资方的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议的办法,择优确定投资方。
注:有效报价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增资报价需不低于增资底价,即*.*****元/股;*.租金报价需不低于保底租金底价,即**年平均租金不低于***元/㎡/年。如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投资申请文件无效。
十二、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的汇达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交易保证金金额:****万元。
(三)交易保证金的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缴交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意向投资方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联合体双方须按照联合体协议单独或合计缴交交易保证金达到人民币****万元。
(四)本项目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通过邮件索取交易保证金账户(索取邮件发至电子邮箱:**********@********.***,邮件内容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
十三、公告时间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看样及审慎调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宁长征 联系电话:***********
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现状以招商文件为准。公告期内,意向投资方、投资申请方若对本项目有疑问的,可书面向委托方申请了解本项目相关情况,但委托方并不义务必须答复或者提供任何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十四、投资申请文件的送达
(一)投资申请文件送达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送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二)投资申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上述时间内到达送达地点,负责递交投资申请文件并填写《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本中心将在收取《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时对投资申请方进行编号,并将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投资申请方编号明确于《投资申请文件递交登记表》(一式贰份,本中心、投资申请方各执壹份)。
(三)在送达投资申请文件的同时,投资申请方应向本中心提交不需要密封的以下资料: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投资申请方为联合体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招商活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交易保证金的交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中心对投资申请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与规范性审核。未在上述时间送达的投资申请文件或者未按招商文件要求密封完好投资申请文件的或者未按文件规定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或者未向本中心提交上述不需密封资料的投资申请方,其投资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并立即退回该投资申请方。
备注:上述复印件需加盖投资申请方公章,否则投资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四)在投资申请文件送达时间截止之前,投资申请方可以要求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资申请文件,截止之后投资申请方不得要求撤回已提交的投资申请文件。
(五)投资申请文件有效期为投资申请文件送达截止日起**个月。在此期限内,所有投资申请文件均保持有效。若投资申请方成为中选投资方,与委托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则其提交的投资申请文件持续有效。
十五、评议会
(一)评议会时间: ****年*月**日**时**分。
(二)评议会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
(三)在评议过程中,投资申请方须准备好与投资申请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评议委员会将要求投资申请方在*小时内到达评议地点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评议委员会有权(但不义务)对有疑议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资申请方的认定。
(四)评议会如只有一个投资申请方参与,且其最终得分大于或等于**分的,评议委员会可确定该投资申请方为第一合作候选方。
(五)评议委员会根据评议实际情况做好评议会情况记录并向委托方提交评议报告。
(六)评议委员会经评议,认为所有投资申请文件都不符合招商文件要求的,可以予以否决所有。评议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资申请文件的,应当在评议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
十六、评议结束后的相关程序
(一)本中心在本项目评议结束后根据经委托方盖章确认的《评议结果》在本中心网站(***.********.***)发布评议结果公告(公告内容为候选投资方的候选排序、投资申请方编号及综合得分)。
(二)中选通知书发放:根据评议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议报告,委托方确定中选投资方并在确定后*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发出书面《中选结果》,本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中选结果》当日向该项目中选投资方发出书面《中选通知书》并将该通知抄送给委托方。若该中选投资方放弃中选,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履约或者中选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委托方可以根据候选投资方综合得分次高的按相关程序重新确定成为中选投资方。
(三)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投资方应在收到中选结果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支付增资部分的交易服务费。
(四)签订《合作协议》:投资方应当在收到《中选通知书》起*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作协议》。委托方应将已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送本中心。
(五)出具《交易凭证》及公告招商结果:本中心在收到投资方与委托方签订合作协议,投资方依据合作协议约定实缴出资,且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后,本中心在*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本中心网站(***.********.***)发布招商结果公告。
十七、交易费用
(一)投资申请方为参加此次公开招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准备投资申请文件、审慎调查、送达投资申请文件等)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或本中心终止招商程序的情形),委托方和本中心均无义务或责任对投资申请方花费的上述费用予以补偿或赔偿。
(二)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由增资部分的交易服务费和运营招商部分的交易服务费组成。确定投资方后,本中心以投资方的报价出资额及**年运营期的报价租金总额为基数,按*.*%的费率向投资方和合资公司分别收取交易服务费。增资部分的交易服务费由投资方支付,运营招商部分的交易服务费在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日内,由合资公司支付。在本中心发出《中选通知书》时,投资方的交易保证金中与运营招商部分的交易服务费等额的金额自动转为合资公司支付运营招商部分的交易服务费的履约保证金,在合资公司如期支付相应的交易服务费后,本中心按合资公司已支付的运营招商部分的交易服务费对应的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原渠道无息退还投资方。
(三)投资方未按要求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本中心将直接从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
十八、特别提示
(一)增资企业详细情况以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的审慎调查为准,意向投资方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
本次增资公告期即为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的审慎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送达投资申请文件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审慎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合作协议》、公司章程等全部披露内容以及本次增资流程,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招商公告内容及增资企业现状,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二)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交易。
(三)各意向投资方及投资申请方必须自觉遵守招商活动规则,不得干扰招商活动的各项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违反本招商文件和投资申请承诺的行为,委托方和本中心有权即刻取消其投资申请资格、终止招商程序或宣布评议无效,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委托方和本中心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四)委托方保留在向投资申请方发出中选通知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接受所有投资申请或终止招商程序的权利。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但不包括《公开招商文件》(项目编号************)规定的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况]外,委托方和本中心不对受此影响的任何投资申请方承担任何责任。
(五)招商文件及其涉及的整个过程的解释权归委托方。意向投资方或投资申请方对本次公开招商活动提出咨询、澄清或质疑等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出,由委托方负责解释。招商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或补充,本中心将在本中心网站(***.********.***)通知,请意向投资方或投资申请方自行关注及了解。
(六)在本项目中选投资方产生前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涉及本中心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的监管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本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二十、本中心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号东海大厦*幢***室
邮编:****** 传真:*************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二十一、接受投诉部门: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综合部 联系电话:*************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