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6-07-03 19:01:32
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临沂启阳极地海洋王国四楼餐厅出租 | 转让底价 | **万元/年 | |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标的所在地 | 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延安路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 挂牌公告日期 | **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
| 延牌规则 | 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 价款支付要求 | 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营业收入统一接入出租方收银系统,由出租方统一代收取,使用收银系统产生的手续费(费率为千分之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首年年度保底收益自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年度营业额累计超过***万元时,双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结算上月收入分成,年底进行年度结算。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 本项目出租标的为临沂启阳极地海洋王国四楼餐厅,出租面积约***平方米,租期两年,合同按年签订。标的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延安路启阳极地海洋王国四楼餐厅,权属证号为鲁(****)临沂市不动产权第*******号,权利性质为出让/自建房,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极地海洋世界主题馆。 *. 本项目挂牌底价为**万元/年,即租赁期内,出租方获得的年度保底收益金额(金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该项目采取“保底收益+分成”模式,即年度营业额在***万元以内,出租方获得年度保底收益(金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当年度营业额超过***万元时,出租方获得年度保底收益金额(金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加营业额超过***万元部分的**%比例分成。 *.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营业收入统一接入出租方收银系统,由出租方统一代收取,使用收银系统产生的手续费(费率为千分之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首年年度保底收益自承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年度营业额累计超过***万元时,双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结算上月收入分成,年底进行年度结算。 *.承租方如引进全国连锁品牌并获得出租方同意的,当本项目总营业额超过***万元时,则经营全国连锁品牌的店铺抽成比例参照周边同类连锁商铺市场主流合作标准,双方单独洽谈、一事一议。 *. 承租方在租赁场所内销售的所有商品,销售定价需符合市场合理价格标准,若承租方商品售价存在定价明显不合理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对该类商品价格进行调整,承租方应按出租方合理要求及时完成价格整改。 *.为保障食品安全质量,在同等价格、同等品质情况下,承租方须优先通过出租方集团下属子公司临沂绿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经营所需全部原材料、食材及相关经营用品。 *.承租方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要求,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 *.标的资产目前处于使用状态,房屋及附属设备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本次项目成交后,出租方协助解决租赁房屋的腾空。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标的查看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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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承租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自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年保底收益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万元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间,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所有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无息全款退还履约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同等价格、同等品质情况下,优先通过出租方集团下属子公司临沂绿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经营所需全部原材料、食材及相关经营用品。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场所内销售的所有商品,销售定价须符合市场合理价格标准,若承租方商品售价存在定价明显不合理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对该类商品价格进行调整,承租方应按出租方合理要求及时完成价格整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出租标的对外分租、转租或交由第三方经营。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和场地不得用于进行安全保障不到位以及高风险性行业的项目,并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维护、安全生产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遵守出租方相关管理制度。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可移动设备设施自行处理,不可移动的所有设备设施、装修场景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将施工装潢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日内一并交于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签发,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行政责任及所有的经济纠纷、伤害事件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承租方经营方式、范围违法或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有造假等违法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房屋并终止合同,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可追偿损失。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安全运营,确保食品安全与卫生,自行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及风险。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景区的相关制度,服从出租方管理,维护好景区的品牌形象。若因承租方原因发生顾客投诉或负面评价的,承租方须积极配合及时进行整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承担若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政府资源整合等)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后果和风险,双方应当按照实际租用天数结算各项费用,互不承担各项损失。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位置、面积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承租标的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承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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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 竞价开始时间 | ********** **:** | |||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 | ********** **:** | |||
| 连续报价周期(秒) | ** | |||
| 加价幅度 | *.*万元/年 |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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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 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事项: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二、处置方式:意向承租方一旦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一)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放弃承租的,或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房屋租赁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三)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临沂极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沂河新区延安路****号*号楼***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张阳磊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启阳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中共山东启阳生态发展集团第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