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揭西财采决〔2026〕2号)
2026-07-03
广东/揭阳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揭西财采决〔2026〕2号)
广东/揭阳-2026-07-03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揭西财采决〔****〕*号)

发布机构:揭西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揭西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揭西县棉湖镇林少卿纪念学校教学楼及礼堂修缮改造工程(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人:广东冠越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号*座****室

被投诉人*揭西县棉湖镇教育组(以下称采购人)

址:揭阳市揭西县棉湖镇

被投诉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址:揭阳市揭西县政务服务中心*栋二楼

相关供应商中关建工(河南)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称相关供应商)

址:揭阳市揭西县河婆街道新安社区碧桂园峰璟**栋***号之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揭西县棉湖镇林少卿纪念学校教学楼及礼堂修缮改造工程(二次)(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 ** 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第*、*、*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第*、*项,提起投诉前未依法进行质疑,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揭西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揭西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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