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120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竞价公告
2026-07-03
安徽/滁州 招标采购
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120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竞价公告
安徽/滁州-2026-07-03 00:00:00
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竞价公告 **********
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

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上对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租标的物: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本次竞价共有*个标的物:商铺位于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政务中心西楼负一楼***室,租赁面积约为**.**平方米,租赁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本项目标的物经营业态限定:仅限经营洗衣洗护(干洗、水洗、服装整烫、洗鞋、皮具保养、皮革护理、缝补服务等)有关的送取业务。由于洗护作业产生污染,本项目要求竞租方在滁州市政务中心外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且洗衣洗护工作需要在外实体店进行,而非在本标的物内洗护,本标的物店内只开展送取业务。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重大事项披露:

*、承租方应按竞价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娱乐、生产加工、有环境和噪音污染的项目,店面广告、招牌等须服从政府主管部门、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及政务中心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承租期内不得转租(让),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合同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承租方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承租方须提交室内装修方案、门头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至出租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场施工,若承租方未能通过审核,由此产生的一切时间延误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当及时腾空房产,并归还出租方,承租方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本次标的物租赁期限:三年,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一年缴一次,*年租期内租金不变,每年租金金额为成交价,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内出租方按照《月度考核表》对承租人进行考核,若连续*个月分数都不满**分,且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产租赁合同。第一年租金在规定的时间缴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后期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的**%),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完毕。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方无违约情形下,出租方按承租方提供的原出租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经营保证金:本项目另外收取竞得年租金的**%作为经营保证金,用于约束承租方店铺日常经营活动。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方无违反《房产租赁经营补充协议》情形下,出租方按承租方提供的原出租方开出的经营保证金凭证原件在一个月内退还。

*、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经营场所只限室内经营,室外不得摆放任何物品。如有违反,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安全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出租标的物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的相关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

**、承租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服务承诺原件至出租方

**.*、价格承诺:承租方承诺提供的服务价格须经出租方认可后方可实行,其服务价格不高于滁州市中心城区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承诺原则上在三年承租期内服务价格固定,不予上调。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经出租方同意。所有服务项目及价格须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

**.*、质量承诺:承租方建立完善的洗护质量保障体系,实行“三包”服务(包洗净(确保衣物污渍被有效去除,且不出现因洗涤导致的损坏)、包完整(确保衣物平整,无亮光、无烫痕,形态挺括)、包满意(若客户对洗涤效果不满意,门店需提供补救措施))。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客户衣物损坏、丢失的,由承租方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时效承诺:承诺一般洗涤+配送周转时间≤**小时,紧急洗涤+配送周转时间≤**小时。

**、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为更好地服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政务中心附属业务保障工作,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至**:**,节假日*:**至**:**。

**、业务收银方式除现金外还可以申请使用政务中心刷餐卡结算方式,但刷餐卡相关设备、网络系统等费用须由承租方自理。

**、本次商业用房招租具体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以实际移交日期为准。

三、标的物起始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起租价:*****.**元/年;竞价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年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保证金须在****年**月****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方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方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保证金。

*)如承租方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承租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放弃竞得资格的承租方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承租方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五、竞租方应具备条件: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上述企业法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价)。

成交后必须向出租方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经营场所门头照片及实体店地址)及相关承诺原件,如不符合要求,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竞价保证金。

*、竞租方应在集中看样时间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租方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租方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出租方联系。集中看样时间:****年**月****时**分,联系人:张平***********,集中地点:市政务中心西楼一楼大厅。

七、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分钟时,*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分钟。

八、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方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竞租方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方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承租方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承租方只能把承租物作为本人的经营使用,不得私自转租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代理公司及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或者重新挂网,本次竞价过程中,由交易中心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价方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对各合格竞价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出租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竞价申请提交竞租方后,未实际履行交易程序的;(*)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标的物所在地法院做出裁判的

*、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元承租方支付给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经营合同》

九、联系方式:

出租方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联系地址:滁州市市政务中心西*楼***

联系人:张平***********

代理公司:安徽佳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号(长江商贸城)**号楼商业***号****号

联系人:徐工/朱工***********/***********

期:****年****

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

资租字[ ]第 号

出租资产名称:********************************

出租单位名称:********************************

承租单位或个人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

滁州市财政局制

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

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址:

联系电话:

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址:

商铺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个人):

乙方于日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竞得本合同标的物的承租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资产租赁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

*、合同标的物:甲方将位于(铺面、房产、土地等),面积约为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

*、移交使用前,甲方负责对合同标的物的门(含卷闸门)、窗、锁、水龙头、灯管等室内设施进行必要的修缮、更换;移交使用后,此类修缮、更换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含有关费用);合同期满,乙方需完整无偿归还甲方。

*、签订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有关该资产(已/未)设定抵押等情况。

*、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租用该资产。

*、使用用途:乙方租用合同标的物的用途为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乙方不能擅自改变标的约定用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将合同标的物收回。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即从日起至日止。

第三条 有关租金缴交的规定

*、租金标准:乙方使用合同标的物的租金为(大写)/年(小写/年)。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按(季、年)缴交甲方。

*、如合同签订年限超过一年,从第二年起年租金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即第二年租金为(大写)/元,第三年租金为(大写)/元。

*、租金缴交时间:先付后租,第一 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交纳和收取,以后每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

*、甲方负责收取租金,并在收取租金后**个工作日内上缴财政。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租金,每迟交一天,甲方按欠交租金*%向乙方收取滞纳金,迟交**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从 第**天开始,甲方每天向乙方收取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额***%的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

第四条 有关履约保证金、物业、水电等费用的规定

*、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先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计:(大写)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 个工作日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物业费包含在年租金中,无需乙方另外支付。

*、水电费计收办法:租赁期内的水电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乙方支付。

*、互联网开户使用费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物业管理

必须接受甲方委派的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发现房屋结构等由不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出现安全隐患问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由甲方负责维修。如果出现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房屋结构等出现安全隐患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收取租金,当乙方出现拖欠缴交租金现象时,有权向乙方追缴拖欠租金及逾期违约金。

*、根据合同约定按期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乙方。

*、负责对合同标的物进行定期检查。租赁有效期内由不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屋面漏水、房屋裂缝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以保障乙方安全和正常使用;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坏和损失,甲方不负有修缮和赔偿的义务。

*、合同标的物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及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房屋征收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如甲方房屋不再出租,甲方在租赁期满之日的**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甲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否则,甲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向乙方收取房屋占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房屋交付甲方时结束。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取得合同标的物的使用权。

*、按规定按时交付租金和一切与经营有关的费用,如水电费、税费等。

*、合同有效期间,凡除公共部分的维修之外其他一切维修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即在合同标的物使用期间,室内设施(含水龙头、灯管、卷闸门等)的维修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有关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等也由乙方自行负责。

*、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标的物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合同标的物毁损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如需对合同标的物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取得许可,方可实施;如装修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需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有关房屋装修和所需的报批、报审、报建、报装水电等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费用;合同期满,乙方应保持合同标的物完好,合同标的物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应无偿移交给甲方。

*、乙方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装修施工,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

*、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做好治安、消防防范工作;禁止私自乱拉电线,存放任何易燃、易爆违禁品等,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利用合同标的物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认真做好消防、安全、计划生育等工作,并自行负责有关该资产治安、消防等的办证事宜和有关费用。

*、禁止乙方私自占用或妨碍他人使用公共设施及公共场地,禁止在公共场地搭建任何建筑物。

*、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维护好甲方的资产,因乙方的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周围卫生环境有管理的义务,做好门前“三包”的工作。

**、合同标的物外立面等共用部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

**、承租期内不得转租(让),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合同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乙方如需设置任何广告、招牌等,事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自行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政策等规定。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

*、甲方未尽合同标的物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应尽义务,经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全面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合同标的物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以及改变租赁用途的;

(*)损坏合同标的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利用合同标的物存放危险品、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逾期 ** 日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水电气费、管理费等各项经营费用或累计拖欠管理费、水电气费等各项经营费用达(大写)壹仟元或以上的;

(*)逾期** 日未按时交纳租金或累计拖欠租金达(大写)壹万元或以上的;

(*)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租赁期满后,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之日的**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统一报市招标局、市财政局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参加公开竞价招租,在房产出租价格相同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申请,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有效期间,因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拆迁、改造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解除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出租的资产,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责赔偿。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乙方违约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者因本合同第六条第*款原因甲方提出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的,甲方书面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送达乙方时即发生法律效力。乙方应该在甲方书面通知日期内(原则上为两日)自行搬迁并将标的物按照合同约定交还给甲方。乙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租赁金额***%向甲方支付标的物占用费,直至标的物交付甲方时止。

第九条 合同标的物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合同标的物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附属设施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乙方接受标的物钥匙后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交付,且乙方对房屋的现状无异议。

*、乙方应于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后*日内,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甲方;乙方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添置新物不可移动部分及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归甲方所有并且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乙方任何补偿。若有甲方不需要的物品、装饰装修物等部分,乙方应无条件根据甲方要求将物品、装饰装修物予以拆除,因拆除造成标的物毁损的,乙方应当恢复原状。乙方如违反该规定则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不予退还。对于该标的物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遗留的物品,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所有权和处分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合同标的物给乙方的,每逾期*日应按约定的日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不得超过*个月;双方一致同意,若逾期交付超过*个月的,自逾期届满*个月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仅就逾期*个月以内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合同标的物的,应按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付租金的,每逾期*日乙方应按欠交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的,应如数补交并支付滞纳金。如因乙方未按时交纳上述费用造成停水停电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八条第*项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合同标的物,已收取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按照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中途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退租的,甲方已收取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按本合同年租金总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之日或解除合同之日起*日内将自有物、商品全部搬走,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逾期未搬走,视同乙方放弃该房屋内属于乙方的商品和自有物,甲方有权处置,所造成的必要费用(公证费、保管费等)由乙方承担(可从未搬走商品和物的处置收益中支付),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和补偿要求。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按甲方要求搬出该房屋,或者不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以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停水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合同标的物,对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乙方应无条件搬迁。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经核准属于乙方室内装修补偿的归乙方所有外,其余补偿全部归甲方所有。

*、因上述第*、*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的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是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已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充分了解,标的物情况充分知悉,愿意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报市财政局备案一份,副本若干份。

*、其他有关规定:在合同期限内,如果甲方有偿转让标的物,乙方不得阻止,除本合同约定终止或解除原因外租赁继续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办理人: 身份证号(自然人):

联系电话: 委托办理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附件:

*、乙方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出租房屋交付情况说明》。

房产租赁经营补充协议

项目名称: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租赁竞价项目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安徽省滁州市

签订日期:

房产租赁经营补充协议

甲方(全称):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乙方(全称):

签订地:安徽省滁州市

签订日期:

为更好地服务市政务中心广大干部职工,做好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室业务附属房产(商铺)的日常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和补充竞价公告及合同中的部分条款,经甲、乙双方确认同意在原合同基础上自愿签署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乙方可经营范围:

仅限经营洗衣洗护(干洗、水洗、服装整烫、洗鞋、皮具保养、皮革护理、缝补服务等)有关的送取业务。由于洗护作业产生污染,本项目要求乙方在市政务中心外拥有开展洗衣洗护经营活动的自有实体经营场所,且洗衣洗护工作需要在外实体店进行,而非在本标的物内洗护,本标的物店内只开展送取业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条 乙方的经营要求:

*、经营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先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合计:(大写)元(小写¥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不存在需扣除经营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不计息退还。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形下,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原甲方开出的经营保证金凭证原件在一个月内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乙方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乙方如因自己行为不能提供甲方原开出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或有违约情形的,甲方将不负责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乙方经营项目必须在约定经营范围之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产租赁合同。

*乙方须保证所有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并随时接受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

*、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环境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部门和甲方相关职能部门等的监督、管理、检查。乙方为店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消防、环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

*、乙方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章纳税,依法独立承担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劳动用工等一切法律责任。并且承担在经营期间发生的涉及公安、工商、税务、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费用,由此导致甲方受行政处罚和其他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所聘人员要加强教育和管理,要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乙方负责维护经营区域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垃圾、污水,保持环境清洁。

*、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进行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

*、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甲方可提供有关材料。

**本项目服务对象主要为市政务中心干部职工,营业时间须满足工作日*:**至**:**,节假日*:**至**:**

**乙方服承诺

**.*、价格承诺:乙方承诺提供的服务价格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实行,其服务价格不高于滁州市中心城区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乙方承诺原则上在三年承租期内服务价格固定,不予上调。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经甲方同意。所有服务项目及价格须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

**.*、质量承诺:乙方建立完善的洗护质量保障体系,实行“三包”服务(包洗净(确保衣物污渍被有效去除,且不出现因洗涤导致的损坏)、包完整(确保衣物平整,无亮光、无烫痕,形态挺括)、包满意(若客户对洗涤效果不满意,门店需提供补救措施))。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衣物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时效承诺:承诺一般洗涤+配送周转时间≤**小时,紧急洗涤+配送周转时间≤**小时。

**、乙方在租赁期内对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等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合同标的物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以及改变租赁用途的;

**.*、损坏合同标的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利用合同标的物存放危险品、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逾期 ** 日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水电气费、管理费等各项经营费用或累计拖欠管理费、水电气费等各项经营费用达壹仟元或以上的;

**.*、逾期 ** 日未按时交纳租金或累计拖欠租金达壹萬元或以上的;

**.*、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 超出约定经营范围的,

**.* 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严重服务质量问题或因违规经营被政府部门处罚的。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月度考核:

乙方在日常经营中严格按照竞价公告、合同及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将每月对乙方的经营服务情况通过《月度考核表》考核打分,实行扣分扣费,同时考核分值作为续签合同条件之一。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分为项,具体分项及评分标准见《月度考核表》(附件一)

*、考核分值及扣费清缴

《月度考核表》总分***分,*分值为人民币***元;月度合格分为**分;

乙方在次月结束前向甲方缴纳当月所扣分值相应的费用,逾期不缴纳甲方将有权单方面在乙方‘经营保证金’中扣除,同时乙方须在*个月内补齐‘经营保证金’。

*、考核分值作用

*.*、《月度考核表》需要乙方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产租赁合同。

*.*、《月度考核表》连续*个月分数都不满**分,且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产租赁合同。

*.*、《月度考核表》连续**个月总分数不满***分的,甲方在第**个月有权不再续签房产租赁合同。

第四条 其他

*、本《房产租赁经营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附件一:

考核项目

(***分)

考核内容与扣分标准

打分

备注

经营范围

**分

在规定使用用途(洗衣洗护有关的送取业务)内合法经营。不得经营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业务

*、营业执照及行业所需证照齐全有效,并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发现一次证照缺失扣*分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营业,不得擅自停业、歇业。发现一次扣*分

*、一旦发现超范围经营,一次扣*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产租赁合同。

注:*.方可根据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合理调整《月度考核表》

*.《月度考核表》分值结算标准:总分***分,*分值为人民币***元;月度合格分为**

其他主要事件

服务价格

**

所有服务项目必须明码标价,所提供的服务价格须经甲方认可,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滁州市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

*、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滁州市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发现一次高于情况*分;

*、针对乙方作出的三年内不上调衣物报价承诺,发现一次价格上调扣*分;

*所有服务项目价格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未在醒目位置公示发现一次*分。

 

洗护质量(**

衣(鞋)洗护后应洁净、无异味、无损伤、无串色,熨烫平整

*、乙方履行投标时的时效承诺情况,出现一次与承诺有差异的*分

*、出现一次客户“洗护质量”有效投诉并经甲方核实确认的*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洗护质量保障体系,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衣物损坏、丢失情况,未在*个工作日内与客户达成合理解决方案并报甲方备案一次*分。

 

服务态度

(**分)

服务态度不蛮横生硬,不和顾客发生争吵和不必要的纠纷。

*、服务态度蛮横生硬(一次扣*.*分);

*、和顾客发生争吵、纠纷的或有明确证据(如录音、视频、第三方证言)证明服务态度恶劣(一次扣*.*分);

*、有其他服务态度不满意情况受到投诉的(一次扣*.*分);*、对客户的一般性意见或投诉,未在**小时内响应的每次扣*分。

卫生消防

(**分 )

一、不得私自占用或妨碍他人使用公共设施及公共场地,做好门 “三包”工作,内保持卫生良好,不得有纸屑、壳皮、垃圾、污渍、蚊蝇、蟑螂等,收银台保持整洁。

*、私自占用公共设施及公共场地(一次扣*.*分)

*、门前和内卫生不达标。(一次扣*.*分)

、做好治安、消防防范工作。不私自乱接电线用电。不存放何易燃、易爆违禁品。

*、发生治安或消防事故的(一次扣**分)

*、私拉乱接电线的(一次扣*.*分)

*、存放任何易燃、易爆违禁品的(一次扣*分)。

*、发现使用合计*****以上功率的用电设备(一次扣*分)。

 

日常管理

(**分)

一、房租、水电费等基础性费用缴纳不拖欠。

*、逾期**日未交纳(一次扣*分)

*、拖欠各项基础性费用达壹仟元或以上的(一次扣*分),情形严重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房产租赁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二、服从甲方日常管理。(包括按甲方要求上报有关资料)

*、承租期内不得转租(让),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 合同标的物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发现一次转租(让)扣*分;

*、乙方如需设置任何广告、招牌等,事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同时自行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政策等规定,未经同意设置一种扣*分;

*、配合甲方进行的各项检查、宣传、演练活动,一次不配合扣*分;

*、有其他不服从管理的情况(一次扣*分)。

 

 

合计

 

考核日期: 乙方负责人: 甲方考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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