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7-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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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虹桥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工程(二期)装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乐清市虹桥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工程(二期)装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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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虹桥职业教育中心: 你们《关于要求对乐清市虹桥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工程(二期)装修工程初步设计进行批复的报告》收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号文件批复乐清市虹桥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工程(二期)装修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议纪要和有关部门意见,对初设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根据我局会议纪要〔****〕**号文件及会议审查情况,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范围 项目在乐清市虹桥职业教育中心现校址内,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二、建设内容 乐清市虹桥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工程(二期)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本次装修工程涉及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智能化工程涉及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地上建筑室内装修、智能化工程、食堂设备采购等。 三、方案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装修设计方案。 四、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同时结合施工等各因素综合考虑,计划总工期为*个月。 五、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投资概算为****.**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详见附件) 六、其他 *.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教学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