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7-03 00:00:00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以下简称“采购方”)根据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方制定的相关规定,拟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院内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标识标牌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内容及要求:
(一)院内磋商项目内容:拟对我院日常性标识标牌项目、零星标识制作及维护(工作牌、横幅、宣传栏、展架、台牌、旗帜类等)服务,详见院内磋商文件;
(二)合同履行期限:*年。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具备从事标识牌制作的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告、设计、制作等;
四、供应商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院内磋商报名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三)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报名人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需出具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五、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将第四点需提交的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鲜章),按照顺序整理成***文件,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文件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三)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其自行指定的电子邮箱接收;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磋商开始前半小时。
七、磋商时间和地点:资质审定后另行通知。
八、磋商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七份。
采 购 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
****年*月*日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