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2026-07-03 00:00:00
韶关市民政局关于“****年韶关市‘双百工程’社工培训”服务项目采购及公开询价的公告
为了推动我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兜底民生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韶关市民政局计划开展****年韶关市“双百工程”社工培训。我局拟将该项目面向有资质的社会机构开展采购及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韶关市‘双百工程’社工培训”服务项目。
*.培训时长:*.*天。
*.预算金额:******元(本价格为打包价格上限,包含税费等)。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培训对象及安排:
预计***人,分*批、分片区开展,共计*.*天。
(注:以上人数未计算授课老师和项目服务工作人员)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含食宿)。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预计****年*月**月。
*.培训地点:韶关市。
*.其他要求:需拍摄*条时长*分钟左右的宣传视频。
三、承接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申报本采购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转包。
四、报价方式及要求
(一)报价时间
即日起至****年*月*日**:**。
(二)报价材料、封装要求及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单(含服务团队情况、工作量及费用测算明细);
*.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项目承接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提交且密封处加盖公章,若因特殊原因上述要求中某项条件无相关材料,请正式附上情况说明。
(三)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号韶关市民政局主楼***室。
联系人:刘小姐 ************
胡小姐 ************
邮政编码:******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与项目申报的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并满足培训服务项目要求,相关要求解释权归韶关市民政局所有。
(二)成交原则:根据符合要求、质量、服务项目及相关经验材料等综合考虑确定申报项目,经市民政局评审小组确定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该项目申报单位少于*个的,此项目无效。
(三)结果公示。采购结果将在韶关市民政局网页公告。
(四)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报将被拒绝或作无效申报处理:
*.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与供应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的。
*.具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韶关市民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