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7-03 00:00:00
裕安区城市大脑“一网通管”平台部分功能优化升级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裕安区城市大脑“一网通管”平台部分功能优化升级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城市大脑“一网通管”平台部分功能优化升级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灵境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磨子潭路与创新路交叉口双创大厦*楼
成交金额:壹佰壹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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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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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裕安区城市大脑“一网通管”平台部分功能优化升级项目 服务范围:对原裕安区城市大脑数字乡村项目“一网统管”平台部分功能进行升级,主要服务内容为:*.区、乡、村(社区)三级网上业务受理;*.对原“裕事慧办”进行迭代升级。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完成。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明娟、朱仁斌、江金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采购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六安市裕安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响洪甸路与齐云路交叉口东北***米,老妇幼保健院四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挂牌机构)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 *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时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