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6622号】叶县城市管理局绿化管理养护服务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2026-07-03
河南/平顶山 招标采购
【平公资采2026622号】叶县城市管理局绿化管理养护服务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平顶山-2026-07-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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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2026-07-03 00:00:00
【平公资采*******号】叶县城市管理局绿化管理养护服务项目(第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叶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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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叶县城市管理局绿化管理养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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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叶财招标******** | |||||||||||||||
| *、项目名称:叶县城市管理局绿化管理养护服务项目 |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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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招标范围:管理范围内所有草坪、花卉、灌木、乔木,包含去除枯株死、枝及残花,树木扶正及支撑、固定,病虫害防治和检测(含飞絮防控),浇灌排水,土壤施肥,中耕除草,地形整理,地被覆盖,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植物防护(防寒、旱、风、涝、火、高温等),协助苗木移植及调整,生产垃圾收集及清运,绿地保护等。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玄武大道以南包括盐城路、车站路、叶舞路、叶廉路、叶公古街、文化路、九龙路、德化街、广场东街、广场西街、广安路、隆鑫大道南段、叶公大道南段(三里桥—玄武大道)、昆阳大道南段(三里桥—北水闸)、政通街、人民路南段、健康路、沿河路、东风路南段、道路绿化、游园、广场、绿地、城河护坡等(叶廉路、广安南段、车站路绿化带及绿地不在此次招标范围)。玄武大道以南园林花木养护面积******.**平方米。 *.*服务质量:合格,绿化标准执行河南省园林绿化养护二级标准,符合采购人养护标准及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年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文件需凭**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 | |||||||||||||||
| *.售价:*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相关通知。 *、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投标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叶县城市管理局 | |||||||||||||||
| 地址:叶县叶廉路原县委招待所院内 | |||||||||||||||
| 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号升龙城*号院*座**** | |||||||||||||||
| 联系人:陈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 |||||||||||||||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