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庙子镇咸池村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LCTD-2025-18号)
2026-07-03
河南/洛阳 中标结果
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庙子镇咸池村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LCTD-2025-18号)
河南/洛阳-2026-07-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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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庙子镇咸池村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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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收回庙子镇咸池村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公告(************号)
栾川县永能石化有限公司于****年*月**日通过公开招拍挂,取得庙子镇咸池村面积为****.**平方米(合*.****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号),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使用年限为**年。****年*月**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豫(栾川)出让(****年)第***号);因该宗地规划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之规定,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并获得批复(栾政土〔****〕**号),现就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收回国有:
一、解除豫(栾川)出让(****年)第***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收回庙子镇咸池村面积为****.**平方米(合*.****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纳入土地储备。
三、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栾川分中心退回栾川县永能石化有限公司***万元竞买保证金。
(联系人:赵晓明联系电话:****一********)
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