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政]杭州市河畔水境人家公租房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A3300000090002319001001]
2026-07-03
浙江/杭州 中标结果
[杭州市][市政]杭州市河畔水境人家公租房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A3300000090002319001001]
浙江/杭州-2026-07-03 00:00:00
***;**** **="***********"***;信息公开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杭州-2026-07-03 00:00:00
杭州市河畔水境人家公租房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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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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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河畔水境人家公租房二次供水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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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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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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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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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杭州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云阳大厦*幢***室
联系人:葛嘉诚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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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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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德胜路***号松泰文创园二号楼
联系人:李文斌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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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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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河畔水境人家公租房二次供水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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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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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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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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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具备施工总承包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承担施工部分的)业绩;【需同时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为:①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复制件、②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证书)复制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至少其中有一项承载的证明内容能体现业绩要求。(备注:①上述证明材料载明信息不一致时,按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证书)、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顺序进行认定;②若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应承担施工工作内容,可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制件证明其承担施工工作,否则不予认可;③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如有模糊、内容不清等现象,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可能将导致该业绩无效)】
*.*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应以*****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
□*.*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 *****。
(三)其他:
√*.*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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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 | 中城投荣欣(浙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元 | ***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董加平 | 建造师;浙****************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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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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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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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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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铭升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宏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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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款填写
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审第*条;未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入库人员名单系统截图页面
按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第一条第九款;未编制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施工专项方案
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审内容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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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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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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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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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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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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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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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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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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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评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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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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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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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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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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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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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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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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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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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单杭州市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杭州市河畔水境人家公租房二次供水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企业名称中标价(元)工期/服务期(天)质量要求项目负责人中城投荣欣(浙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董加平无效标情况说明企业名称无效标原因湖州铭升建设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款填写招标文件商务标评审第 *条杭州宏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班子成员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入库人员名单系统截图页面按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第一条第九款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编制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施工专项方案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审内容第九条联合体信息:联合体信息牵头企业名称联合体名称
其他事项:业绩证明对象:中城投荣欣(浙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业绩名称:顺达路(五洲路*宏达路);项目业主:杭州临平经济开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年 *月 **日完成单个合同金额 ****.****万元且最大排水管径为 *****的市政工程;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四库一平台截图及网址、本工程荣誉。异议渠道和方式:请登录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发起异议投诉、举报受理部门: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受理电话: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