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6-02 00:00:00
侯发改审批〔****〕**号
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龙森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投发〔****〕**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七里产业园内部路网交通,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的效益,满足周边企业的通行及已出让地块的市政基础配套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龙森路道路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公顷,道路起点与现状祥谦大道平面交叉,南北走向,沿线与校园路平面交叉,终点与现状林森大道平面交叉衔接。道路全长约***.***米,规划路幅宽为**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双向两车道。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
六、建设工期:**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经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备案,明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