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坂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交易公告)
2026-07-03
广东/深圳 中标结果
龙岗区坂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交易公告)
广东/深圳-2026-07-03 16:43:15

龙岗区坂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拟对龙岗区坂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坂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采购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核减城市管家项目垃圾清运司机*人(对应工位*个,工时**小时)、辅工*人(对应工位*个,工时**小时)、车辆*台、垃圾压缩箱*个。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区城管局核定的最终清运量为***吨/天,垃圾清运到平湖发电厂及根据《龙岗区按最新测算单价核算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营维护和除臭经费规模明细》坂田街道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营维护和除臭经费规模不超*******.**元/年,我街道在第一次续签城市管家项目请示时已按要求核减了部分经费。其中环卫方面:垃圾清运费核减了*******.*元、转运站管理核减了******.**元,转运站除臭设备管理核减了******.**元,核减总计*******.**元。因续签时时间紧等原因,核减项目费用时未相应核减项目人员、车辆和设备。
现我街道收到城市管家服务项目服务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核减坂田街道城市管家项目垃圾清运人员及车辆设备的函》,函件中仅申请核减垃圾清运司机*人(对应工位*个,工时**小时)、辅工*人(对应工位*个,工时**小时)、车辆*台、垃圾压缩箱*个,本次核减人员、车辆和设备成本费用合计为*******.**元。核减成本标准参照《关于尽快确认城市管家项目车辆设备及人员考核扣款标准的函》且公司已同意。街道实际核减的金额仍为*******.**元不变,故申请核减城市管家项目垃圾清运司机*人(对应工位*个,工时**小时)、辅工*人(对应工位*个,工时**小时)、车辆*台、垃圾压缩箱*个。本次申请核减相关服务内容,符合合同变更不改变合同订立目的、变更原因归属于合同订立时无法预见的客观因素、变更更有利于保障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等原则。

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号,坂田国际中心*栋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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