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梅市财采决〔2026〕7号)
2026-07-01
广东/梅州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梅市财采决〔2026〕7号)
广东/梅州-2026-07-01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梅市财采决〔****〕*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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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梅市财采决【*****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市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西片区一森林消防物资和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南湘林应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号*#*#栋****

被投诉人*:梅州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塘东路**号

被投诉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丽都中路恒泰花园**、**栋二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一是未标注***资质认定标志的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不具有社会证明作用,不能作为政府采购评审得分的依据问题的说明。二是招标文件未给予供应商准备检验(测)报告的必要时间,又极大增加供应商的投标成本,为已经提前做好检验(测)报告的生产厂家提供中标便利。据我司了解,部分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在项目二次挂网的时间节点前,便已取得本项目要求的全部检验(测)报告,对于没有提前准备检测报告的生产厂家具有严重限制。三是部分要求提供检验报告的技术参数,没有对应的国家标准或具体检测方法,投标人无法取得合格有效的第三方检验报告。招标文件涉嫌引导投标供应商提供无效的、虚假的检测报告参与项目投标。我司认为,采购人提供的关于单个产品、三家不同品牌的检验报告中必定存在无效或虚假的检验报告。四是实施方案,安装、调试及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存在主观评审标准,得分条件未进行量化,容易人为操控投标得分,实现违法利益输送。五是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的技术参数设置,严重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项目投标。技术需求设置不合理,引导投标供应商虚假响应。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梅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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