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03
四川/巴中 质疑投诉
平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巴中-2026-07-03 00:00:00
平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平昌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平昌县****年渔政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平昌县恒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北巷**号

被投诉人:平昌县水产发展中心

地址:巴中市平昌县同州街道新华街东段南一巷**号

被投诉人:四川诚程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幸福大道***号华府幸福城**栋*楼

相关供应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回风巴州大道江南尚城*幢**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诚程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平昌县水产发展中心平昌县****年渔政执法能力建设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人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提出投诉。本项目实际评审中,采购人安排代理机构通过操纵评审专家对报价最低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多处无辜重复扣分、对内定中标供应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分公司的服务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全部打满分。严重影响评审结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损害了其他供应商依法公平参与竞争的权利,致使采购人存在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投诉事项*:本项目评审过程和结果有问题,没有完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公示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的环保、节能证书之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完整、准确地公告评审结果及相关信息,以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平昌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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