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2026-07-03
浙江/杭州 质疑投诉
桐庐县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浙江/杭州-2026-07-03 00:00:00

桐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信息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桐庐县滨江幼儿园教育集团(乔林园区)玩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滁州市科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康泰路***号(赏湖苑)**号楼商业**号

被投诉人:桐庐县滨江幼儿园教育集团

地 址城南街道上杭路***号

相关供应商:杭州童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号星运大厦*幢****室

五、基本情况

滁州市科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桐庐县滨江幼儿园教育集团(乔林园区)玩具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包号:标项*)采购文件的投诉,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一、关于投诉事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与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主观评分项,并不冲突,故主观分值设置为**分,以及主观评分项由评审专家个人主观打分,均不能认定本项目相应评审条款中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被投诉人浙江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投诉调查处理阶段提供了《关于桐庐县滨江幼儿园教育集团(乔林园区)玩具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拟证明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评审条款“实施方案”“采购、生产及供货方案、保证工期的措施”“售后服务方案”“视频演示*功能模块”“视频演示*玩法功能”“视频演示*造型特点与色彩搭配”“视频演示*整体布局与现场模拟效果”进行评分,但不能证明前述评审条款中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程度能够有效限制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经审查,评审条款“实施方案”“采购、生产及供货方案、保证工期的措施”“售后服务方案”属于主观评分项,单项分值分别为**分或者*分,超出合理上限,分值设置采用区间形式(如“*.****分”),划分的不同档次间分值差值过大,缺乏可供逐项核验的具体评审要素;评审条款“视频演示*功能模块”“视频演示*玩法功能”“视频演示*造型特点与色彩搭配”“视频演示*整体布局与现场模拟效果”属于主观评分项,单项分值均为*分,未超出合理上限,亦具有可供逐项核验的具体评审要素,但分值设置均采用区间形式,划分的不同档次间分值差值过大,故前述评审条款中评审因素的细化和量化程度不足,不能有效限制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被投诉人在投诉答复材料中对此未作合理解释,亦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材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应当依法承担不利后果。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认定前述评审条款中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程度已满足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据此,投诉事项*,部分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标的为桐庐县滨江幼儿园教育集团(乔林园区)玩具采购及安装,采购内容包括定制户外玩具、户外积木及体育器械、专用教室玩具等,设置切割机、平面机、砂光机、***轴***加工中心、废气处理设备、电脑裁板锯、无尘喷漆房等或同功能设备为评审因素。投诉人主张“设置与履约无关的高端生产设备加分,违规设立隐性竞争壁垒”,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材料,被投诉人桐庐县滨江幼儿园教育集团在投诉调查处理阶段对上述设备设置合理性作了解释说明,提供了《生产配套设备需求说明》。本机关在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亦未发现前述评审因素设置存在影响政府采购有效竞争的不当情形。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对投诉人上述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关于投诉事项*。在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要求供应商在投标环节提供投标产品及其原材料相关检验检测报告作为投标响应情况的佐证材料,并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标的为桐庐县滨江幼儿园教育集团(乔林园区)玩具采购及安装,采购内容包括定制户外玩具、户外积木及体育器械、专用教室玩具等,要求供应商提供镀锌管、塑料件的检验检测报告,并设定镀锌管的检验检测内容须包含洛氏硬度、抗拉强度、规定塑性延伸强度、断后伸长率、中性盐雾实验、弯曲试验;塑料件的检验检测内容须包含弯曲强度、邵氏硬度。投诉人以“超出幼教玩具行业常规安全检测范畴……”为由主张“实质为少数供应商量身定制投标条件”,但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被投诉人在投诉答复材料中对前述检验检测内容设置合理性作了解释说明“……采购人作为公办幼儿园,负有幼儿安全主体责任,从安全管控角度增设全项检测具有充分现实必要性”,并表示“不存在指定检测机构、绑定特定生产厂家的限制性内容;不存在只有极少数厂家才能达标情形”。经审查,招标文件中规定了检验检测报告要求(带)***标识以及具体检验检测标准,且未指定或者限定特定检验检测机构。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本机关亦未发现前述检验检测内容设置存在影响政府采购有效竞争的不当情形。故,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对投诉人上述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处理结果: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桐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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