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安大厦B幢改造提升工程(5、8、9、10、16、21层)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7-03
浙江/温州 变更澄清
数安大厦B幢改造提升工程(5、8、9、10、16、21层)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浙江/温州-2026-07-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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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安大厦*幢改造提升工程(*、*、*、**、**、**层)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投标人异议: 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七条“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评分=商务总报价评分(**)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分(*)分、信用评价(不得设置资质、业绩、奖项加分项)评分(信用评价 * 分,其中企业信用评价为 * .* 分,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为 *.* 分)分、投标人陈述和答辩(* 分)。依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条:对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信用评价。对各类专业承包企业,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施信用评价。项目所在地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暂未设置施工信用评价,该项规定违背公平公正原则,损害了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请求:依法撤销信用评价(不得设置资质、业绩、奖项加分项)评分)信用评价*分,其中企业信用评价为*.*分,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为*.*分)分,该项评分规定。 回复:本项目招标人未选择信用评价评分,不选择时将自动获得该项满分分值。 |
| 递交时间 |



